3月11日,东营市组织召开消费者权益保护新闻发布会,东营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崔利滨就开展消费教育工作的具体举措,回答记者提问。


近年来市消费者协会将工作重心前移,变事后补救为事前预防,大力开展消费教育工作。今年,市消费者协会将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五进”宣传教育行动,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切实发挥市消费者协会讲师团的作用,开展消费维权宣讲,对市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人员和广大消费者进行培训,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社区、农村、学校、机关、军营;利用重要的节日开展消费教育,拟于6月1日儿童节到学校开展消费教育,拟于8月1日建军节到军营开展消费教育,拟于春播时节到农村开展消费教育,拟于消费旺季到机关、社区开展消费教育;加大新闻报道力度,把活动宣传出去,进一步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宣传效果;通过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五进”宣传教育行动,引导消费者文明消费、理性消费,提升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进一步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消费者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能够有效规避消费陷阱,不断提高消费者的自我维权意识,积极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净化优化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山东省消保条例》等法律法规更加广为人知、深入人心。(大众新闻记者 陶敬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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