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评论员 张泰来
敢欺凌同学,就让你上不了重点高中。
近日,四川省德阳市教育局出台新规,将“校园欺凌”纳入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被认定为“校园欺凌”的学生不得被评定为B以上等级。按照当地的录取规则,这意味着,学生一旦被认定“校园欺凌”,将无缘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
德阳市教育局的新规将“校园欺凌”和中考升学挂钩,显示了对“校园欺凌”零容忍的态度。这样的新规对于校园霸凌者是有力的震慑。校园欺凌,让被欺凌者受到伤害。新规则让霸凌者也感受到了“痛”。被认定“校园欺凌”就不能上重点高中,这样的后果是学生和家长都难以承受的。
有了新规,那些意欲欺凌同学的学生,只要还关心自己的前途,就不得不有所忌惮。与此同时,新规也会倒逼家长自觉行动起来,加强对孩子的管理约束,从而有效降低“校园欺凌”发生的几率。
将与“校园欺凌”中考升学挂钩,这个钩挂得好!
可也要看到,初中生多数尚未形成稳定的世界观、价值观,对于这些尚处于成长阶段的未成年人,制定政策还是应该保持应有的包容和审慎态度。对于犯了错的未成年人,在惩戒的同时,也要提供救济渠道,给予其改过自新的机会,避免一次定性,“一棍子打死”。
具体而言,在将“校园欺凌”与中考升学挂钩的同时,需要严谨审慎制定“校园欺凌”的认定标准。
要综合考量是否有主观恶意、双方力量对比、行为是否具有持续性等因素,确保认定标准科学、公平、公正。
要形成动态评价机制。初中生血气方刚易冲动,有些欺凌行为也可能只是一时冲动。本着关爱未成年人的原则,也应该对其实施动态跟踪,后续表现良好的,应给予其改过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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