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万粉丝的网红「四川芬达」绝不会想到,自己对着镜头挤眉弄眼的动作,会在某天化作法院传票上的白纸黑字。这个被粉丝戏称「坤化版芬达」的博主,用扭曲的五官、夸张的颤音和标志性的「踩烟头舞步」,将杨坤的舞台形象解构成土味狂欢的流量密码。



「他唱歌时眼角的皱纹都在抽搐!连鼻孔张开的频率都一模一样!」某网友翻出对比视频,发现芬达甚至刻意染了同款灰白发色。直播间里,模仿杨坤唱《无所谓》的片段被配上「震惊!过气明星竟在夜市卖唱」的标题,单条播放量突破800万。直到杨坤工作室的律师函空降,这场草根逆袭的神话骤然变成天降横祸的魔幻现场。

「他们把我的艺术人格撕成了乡村大舞台的廉价道具!」据知情人士透露,杨坤在调解现场情绪激动,指着屏幕里芬达用唢呐版《空城》搭配广场舞的画面,称其「严重摧毁了职业尊严」。而被告席上的夫妇俩抹着眼泪辩解:「我们村去年才通4G,根本不知道模仿明星还能犯法啊!」



这场诉讼意外掀开流量江湖的暗黑法则。有MCN机构员工匿名爆料:某短视频平台专门开设「明星碰瓷训练营」,教素人通过「丑化模仿+土味二创」快速涨粉。数据显示,带「山寨明星」标签的内容日均新增2.3万条,其中73%未获授权。更荒诞的是,芬达账号橱窗里竟挂着「杨坤同款忧郁眼神速成课」,售价9.9元已售出1.2万份。

法律专家指出,此案或将改写互联网模仿边界。《民法典》第1019条像一柄悬在网红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任何以丑化、污损方式利用他人肖像的行为,都可能面临百万级赔偿。但魔幻现实仍在继续:芬达败诉视频下的热评第一写着「建议模仿罗翔打官司」,而某模仿周杰伦的博主连夜将ID从「奶茶伦」改为「我不是周杰伦的分伦」。



更讽刺的是,杨坤工作室官微评论区涌进大量「求告」留言。有用户晒出自己Cos杨坤地铁弹唱的视频配文:「跪求坤哥起诉,让我也上一次社会新闻!」当侵权成为走红捷径,当诉讼化作流量燃料,这场荒诞剧早已超出法律纠纷的范畴,变成全民参与的黑色幽默真人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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