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行业这是要“变天”了么?
近日,有政协委员对网络直播行业提出建议,认为应该建立消费冷静期,设置单日打赏上限,对单笔超过500元或者单日累计超过2000元的打赏,允许用户24小时内无条件撤回。
对于这项提议,可谓“几家欢喜几家愁”。很多看直播的人表示强烈支持,就应该给自己反悔的机会;或者怎么样都无所谓,反正自己不会打赏一分钱。然而主播们却在一旁瑟瑟发抖,毕竟这会直接影响自己的收入。
其实设置直播打赏机制的初衷本来是好的,鼓励主播生产优质内容,增加主播和粉丝的交流互动。主播如果能为粉丝提供情绪价值,粉丝也正好有个感谢渠道,大家各取所需互惠互利,是件两全其美的好事。
不过后来这场“交易”逐渐变味,很多主播看不清楚自己的价值,也不管直播内容有没有营养,能不能真正帮助到粉丝朋友,反正就是一味索要打赏,为此不惜卖惨装可怜,使用套路上演剧本,使正常消费变成了冲动消费。另外有些主播看大家不刷礼物,脸色立马就变了,甚至破口大骂,吃相实在难看。
未成年人的自制力比较差,打赏巨额礼物的案例层出不穷。有些家长的自制力也不怎么样,打赏完后就后悔了,拿孩子出来当“挡箭牌”,由此产生了不少社会问题。
这样看来,确实有必要“设置单日打赏上限”“建立消费冷静期”。购买商品还可以享受“七天无理由退货”,直播打赏怎么就不能“退货”了,这不都是消费吗?
不过话说回来,直播行业主要提供精神价值,主播并非躺赚也是有所付出的,粉丝可以把钱收回去,那么主播的精神损失又由谁来承担?
以后主播直播时需要做好心理准备,收到的礼物24小时后才是真正属于自己,那还不得整日惶恐不安提心吊胆的。心理素质不好的主播,还是早日退出这个行业。
但是这样也有好的一面,相当于提高了主播的入行门槛,心理承受能力差的人就别入坑了,主播少了竞争也会变小。能够留下来的主播,肯定都是相当优秀的人才。
而且那些不退款的粉丝,肯定都是忠实粉丝,这就增加了粉丝的含金量,以后也有利于主播进行精准营销。
市场变得越来越难,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直播行业将会越来越透明、越来越高质,这不也是好事吗?
然而可惜的是,以上假设太过理想,现实中哪有那么多优秀的主播,大部分主播都没有那个才华没有那个本事。
另外还有一点值得研究,那就是这个金额和时间应该怎么确定,500元和2000元这两个限制是否合理,24小时的冷静时间是否妥当,这些都是值得商榷的问题。
总而言之,我认为直播行业会迎来“大变天”,不过短时间内应该不会发生重大变化。我们只能边走边试,一步一步慢慢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