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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勃的童年,闪耀到让人感觉是捏造出来的。

六岁的时候,当别家的孩子还在玩撒尿和泥的时候,他就已经能作诗和写文章了。

当然,作什么样的诗,写什么样的文章,评判标准是主观的,毕竟打油诗也算诗。所以,六岁能作诗,虽然了不起,也不至于惊世骇俗。

但王勃在九岁时候做的事,就有点吓人了:

他读完了大儒颜师古注解的《汉书》——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他认为书里面有不少错误——这也不是重点,重点是他不是嘴上说说,而是真的写了一部十卷本的《汉书注指瑕》。

如果说作诗写文有各自主观评判标准的话,写十卷纠正大儒错误的作品,评判的标准就客观很多了。

而王勃九岁做的这件事能被载入正史,说明在当时是受到认可的,那部作品不是胡编乱造的——这也就确实印证了王勃的才华。

王勃所在的时代,大抵可以算是初唐,天下人才,皇帝还是很想“尽入吾彀中”的。

很快,王勃的才名就因为几篇出彩的文章和出众的名声,被逐层传递和推荐,进入了唐高宗的视线。

唐高宗当廷召见了王勃,当面询问考察,王勃引经据典,侃侃而谈,唐高宗惊为天人。

很快,王勃就通过了科举考试,虽然考的是幽素科——这是由皇帝直接设立的一类特殊的科举考试,专找遗漏人才,注重综合能力和德行的考察。

换句话说,基本上就是在唐高宗的授意下,王勃走了个过场,就成为了进士——当然,以他的能力,真考也是不差的。

进士及第,授朝散郎,官拜七品,主要责任就是作为皇帝的侍从,陪在皇帝身边。

那一年,王勃才16岁。

16岁的花季,天空好狭小,理想比天高。

2

王勃的人生转折,是从他被招入沛王府开始的。

沛王李贤,是唐高宗第六个儿子,他的母亲是武则天。李贤只比王勃小五岁,非常仰慕王勃的才华,就把他请入自己的府中担任修撰,很喜欢他。

对任何人来说,这都是一个非常好的起点和大好的机会,王勃自然也是很高兴和珍惜的。

但恰恰就是因为进了沛王府,王勃遭遇了人生中第一个大挫折。

变故,来源于一场斗鸡比赛。

唐朝流行斗鸡,这股风潮就是从皇宫贵族那里开始刮起来的。

那场斗鸡,一方是沛王李贤,另一方是英王李显,两个人都是唐高宗和武则天的儿子,可以说是皇子之间的一次休闲嬉戏。

但可能是童心未泯,也可能是想增添些雅兴,更可能也想趁机秀一把才华,王勃为这场斗鸡专门写了一篇文章,题目是《檄英王鸡》——就是一篇讨伐英王那只斗鸡的战斗檄文,为沛王的鸡加油呐喊。

这篇文章在史料中只留下了题目。明末清初的文人褚人获曾有《坚瓠集》,其中有一篇《斗鸡檄》,没有交代来源,有后人以此为王勃的那篇《檄英王鸡》,文章的风格是这样的:

“秦关早唱,庆公子之安全;齐境长鸣,知群黎之生聚”,

“两雄不堪并立,一啄何敢自妄?”

这篇文章无论是否出自王勃之手,但想想也知道,为斗鸡写一篇檄文,肯定是戏谑之作,最多是才华漫溢的王勃实在压不住泉涌之思,来了一次小小的炫技。

这篇戏谑炫技之文,传到了唐高宗的手里。

龙颜震怒。

与当初赏识王勃,高呼“我大唐奇才”不同,唐高宗这次给出的评价是:

“是且交构!”

“交构”,作互相构陷,攻击的意思解。很显然,唐高宗认为,王勃写这篇文章,就是在挑拨两位皇子之间的关系,引发怨恨和争斗。

哪里至于?

但唐高宗如此“上纲上线”,却也不是没有原因:

公元626年6月4日,李世民发动“玄武门之变”,杀长兄李建成,弟李元吉,逼父亲李渊让位,开手足相残,血腥夺位之先。

李世民很快遭遇了“回旋镖”:他立的太子李承乾和四子李泰又为继承权明争暗斗,险些再次酿成一次血腥争斗,最终第九子李治“天上掉馅饼”,继承了皇位,是为唐高宗。

所以唐高宗李治对任何可能会引起“继承人之战”的撩拨,都相当敏感,哪怕明知是无心戏谑之作。

而年少轻狂的王勃,正好撞到了枪口上。

对王勃的处罚方法很简单,却也很残酷:

逐出沛王府,自谋生路。

3

离开沛王府的王勃,在长安城也呆不下去了。

好在他有一个最大的资本:年轻。

而且是年纪轻轻,就已经名动天下。

就在沛王府担任修撰期间,王勃其实就已经完成了自己名垂青史的作品——《送杜少府之任蜀州》:

“城阙辅三秦,风烟望五津。

与君离别意,同是宦游人。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

尤其是那句“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流传千年,千古绝唱——多少诗人,一生能得此一句,即可含笑九泉。

而如今,当初这句豁达豪放的送人寄语,成了王勃写给自己的勉励——他也要去四川游历了。

在游历散心之后,王勃还是想要回去当官。

咸亨二年(671年)的那年深秋,王勃从四川动身返回长安,希望再次参加科举考试,获得晋升的途径。但当时他的一个朋友在虢州(今河南三门峡市一带)当官,告诉他虢州的药产很丰富,有没有兴趣过去。

这件事颇对王勃的胃口。

在王勃九岁写完《汉书注指瑕》之后,就像绝世高手感受到了独孤求败,转而去跟长安的名医曹元学习医术了——他觉得学好医术有能力治病,也是孝敬父母的一种表现。

所以从十二岁到十四岁,王勃一直在认真学习医术,两年之内,学尽曹元本领出师。临别之际,曹元对自己的爱徒关照了一句话:

“无猖狂以自彰,当阴沉以自深也。”

曹元是了解王勃的,也是担心王勃的,所以要特别提醒他:不要张扬自满,不要凡尔赛,要保持低调,经常自我反省。

这段话后来被王勃写入了自己的《黄帝八十一难经序》,说明他是记下来的,但不知道是否真能听进去,并且真的去做。

出于对医术的兴趣,王勃答应了虢州那位朋友的邀请,去那里谋了一个参军的职位——那是一个八品的官职,主要是辅佐州长官处理事务。

王勃毕竟还是有本钱的:有才华,有名气,且年轻。

但恰恰是这次的当官经历,给了王勃人生中的第二次暴击。

4

再一次改变王勃人生的,是一个叫曹达的官奴。

唐朝的官奴,基本都是重大犯罪(谋反、谋大逆)的罪犯家属,或者是战俘,他们的身份和地位都低于一般人。

王勃与曹达之间的故事,堪称是一桩悬案。

起因是曹达犯了罪——至于是什么罪,史料并没有明确记载。但考虑到曹达官奴的身份以及唐朝官奴的反抗,逃亡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悬案的第二个疑点是:曹达犯罪之后,王勃居然收留了他。

王勃为什么会藏匿曹达,史料也没有记载。王勃以一个小小参军的身份,冒大风险藏匿一个犯罪的官奴,似乎动机不足。坊间有一种说法,说曹达自称是王勃的医学老师曹元的亲戚,那倒也可以解释逻辑上的空缺,但毕竟缺乏正规史料的支撑。

而这桩悬案最大的疑点是:曹达死了,死在了王勃家里。

按史书记载,是王勃害怕曹达会牵连他,于是就杀了他。但问题在于,王勃之前敢藏匿曹达,对于风险是有预估的,为何在短时间内改变主意,这本身就存疑。更何况,一个文弱书生,居然会亲手杀死一个人(以王勃的地位,应该没有什么手下),实在难以想象。

但至少史料记载的事实已无法改变:官差是在王勃家发现曹达尸体的,铁证如山,王勃无法自辩。

唐朝的官奴身份低人一等:杀普通人,凶手是死罪,但杀官奴,罪轻一等,只需要判流刑。

但问题是,王勃还有一条罪状:藏匿罪犯。两罪并罚,当判死刑。

这件事从发生到出结果,过程非常迅速,以至于后来不少人怀疑,王勃是否是被人构陷。但构陷王勃的动机却又难以寻找:他人微言轻,一个参军职位也不会对人造成威胁,唯一的可能就是:

王勃作为一个年少成名的超级大天才,可能未必践行了他恩师曹元当初关照他的话:

“无猖狂以自彰,当阴沉以自深也。”

不过,不幸的王勃那一年终于还是碰到了一份幸运:

那一年,唐高宗要改年号,于是大赦天下,王勃免于一死。

但这件事还牵连到了亲人:

王勃的父亲王福畤本来在首都长安附近的雍州做司功参军,因为这件事,被贬到了交趾当县令——这地方大致在今天越南的河内地区,在当时非常偏远。

这件事对王勃造成的打击,比他自己出事更严重——他虽然狂放不羁,但一直以儒家礼法严格要求自己,他认为这是最大的不孝,以至于发出感叹:

“嗟乎!此勃之罪也,无所逃于天地之间矣。”

于是,他决定去探望自己的父亲,当面请罪。

有时候,上天为你关上一道门,确实也会为你打开一扇窗。

正是这场旅程,让王勃真正的青史留名。

5

由雍州前往交趾,王勃途经洪州,大致是今天江西省南昌市及周边地区。

那一年,恰逢洪州的地方长官阎伯屿重修滕王阁——唐高祖李渊第二十二子滕王李元婴建造的一座楼。为庆祝落成,阎伯屿宴请社会名流和文人雅士同登滕王阁,交杯换盏,共庆盛典。

而阎伯屿举办这场宴会,还有一个重要目的:隆重向大家推出他的女婿。

一般而言,重大的建筑落成典礼,都会请一批文人墨客准备一批纪念和称赞的文章,所以阎伯屿让女婿事先准备好了一篇诗赋,准备届时当众”临时授命,挥笔写就”,从而扬名。

但阎伯屿犯了一个大错误:他也邀请了王勃。

关于这件事的过程,《太平广记》,《唐才子传》,《古文观止》等史料都有记载,其中,唐末进士王定保所作《唐摭言》中的记录最为精彩传神:

宴会酒过三巡,阎伯屿看时机差不多了,就提出,是否能请在座的各位才子名家,为滕王阁落成这件事儿写篇序,记录一下。

在座的各位听到这个请求,其实大多已经心知肚明:阎伯屿肯定已经有了人选和准备,自己就算能写,也不能抢了这个风头。

于是大家都很配合地摆手摇头,称事出临时,无法完成。

阎伯屿心下甚慰,就准备让女婿出场——但就在这时,王勃却站了出来:

我行,我上。

可以想象,当时阎伯屿的脸色有多难看。

但毕竟是公众场合,阎伯屿也是地方长官,必要的场面还是要维持的。于是,阎伯屿就命人拿来纸笔,请王勃当场写一篇。

而难掩心中不悦的阎伯屿,走出了房间,坐在阁外,凭栏远眺江景。但同时,他嘱咐手下盯着王勃,每写一句,就通报给他。

很快,手下就报来了王勃写下的第一句:

“豫章故郡,洪都新府。”

阎伯屿冷哼一声:

“老生常谈。”

第二句又报了过来:

“星分翼轸,地接衡庐。”

阎伯屿没有说话。

接着,一句句报了过来,阎伯屿陷入了沉默。

直到有一句报上来,阎伯屿再也忍不住了,霍然起身:

“这个真的是天才!是要流芳百世的!”

而手下报上的那一句,是:

“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

阎伯屿随即返身回阁,众人本来正诚惶诚恐,忽然见他面露喜色归来,也不知是何缘故。等到王勃把文章写完,众人围观,满屋皆惊——天才,真的是天才啊!

是为《滕王阁序》。

是夜,宾主尽欢。

没有人知道那位女婿究竟写了什么,因为阎伯屿已经不可能让他把那篇事先已经准备好的文章再念出来了。

在王勃的千古名篇面前,任何文章都已被秒成渣。

事实上,王勃的这篇《滕王阁序》远不止“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这一句名句。

我们现在所熟悉的并依旧在使用的很多成语,都是来自这篇千古名篇:

“物华天宝”,“人杰地灵”,“高朋满座”,“萍水相逢”,“时运不济”,“临别赠言”,“物换星移”……

那一年,王勃27岁。(注1)

在探望父亲的旅途上,他顺带彻底奠定了自己在中国文学史上的地位。

但也正是因为这次旅途,他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27岁。

6

抵达交趾后,王勃见到了自己的父亲王福畤。

父亲清贫的生活环境让王勃感到愧疚,却也无能为力。

不久之后,王勃走海路,坐船踏上了归途。

关于他的人生结局,《旧唐书·王勃传》留下了七个字:

“渡南海,堕水而卒。”

而《新唐书·王勃传》也是七个字:

“度海溺水,痵而卒。”

两则记载,虽然都交代了王勃“落海而死”这个客观事实,但死因却留下了些模糊:

《旧唐书》的“堕水而卒”,可能是掉进海里就被海浪卷走了,淹死在水里;《新唐书》的“痵而卒”,是落水后被救上来,但受了惊吓而死。

略显蹊跷的死因,也让不少人对王勃之死有了另外的猜测。

但一切都只能停留在猜测,唯一可以确定的事实是:

王勃死了。

一桩未见正史的传说是:

唐高宗后来也读到了《滕王阁序》,击节叫好,命人重新召回王勃,但得到的禀报是:他已经溺死了。

不知那时的唐高宗脑海里,是否会浮现出一片夜空。

一枚绚丽的烟花,在夜空绽放出耀眼的光芒后,瞬间消失。

注1

关于王勃写《滕王阁序》时的年龄,历来有多种说法,有“十三岁”,“十四岁”,“二十二岁”,“二十九岁”等多种说法。结合王勃《滕王阁序》中的一些线索,目前主流观点认为,王勃写这篇文章是在去交趾探望父亲的途中,即在他去世之前——大约是27岁左右。取此说。

本文主要参考来源:

1、《旧唐书·王勃传》

2、《新唐书·王勃传》

3、《资治通鉴·卷第二百零三》

4、《黄帝八十一难经序》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号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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