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妇女是重要力量,儿童是未来生力军。”而在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道路上,新兴法院始终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回应妇女儿童的实际需求,与妇联、公安、司法、民政、教育等部门紧密合作,建立健全“法院+N”机制,推进多元解纷、织密司法保护网、拓宽维权渠道,用法治力量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供全方位司法保障,切实维护“她”权益。新兴法院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一个部门获评“云浮市巾帼文明岗”称号。

“法院+妇联”

多元解纷维护“她”权益

家庭不仅是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基础,也是妇女儿童情感依托和成长的港湾。新兴法院以“多元解纷”为抓手,全面加强家事纠纷源头治理工作。


家事法官为家事调解员、家事调查员开展培训

充分发挥“法院+妇联”职能优势,构建家事纠纷综合调解机制,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家事调查员制度的实施意见》及《关于开展家事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同时成立新兴县家事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室,引入包括妇联干部、心理咨询师、教师等10名家事调解员,并在全县12个乡镇聘任家事调查员,共同开展家事调解、家事调查、心理干预、回访帮扶等工作,积极推进家事纠纷多元化解,该机制被南方日报作专题报道。近三年,每年通过调解结案的家事案件调撤率均接近60%。法院联合妇联运用家事调解员机制以及充分发挥家事调查员善做群众工作的优势,成功让涉港澳人员子女变更抚养关系、涉外籍人员离婚纠纷案件圆满解决,通过联动联调机制依法妥善审理并保护妇女儿童在家事纠纷中的合法权益。2024年,在县法院成立以刘春春法官命名的妇联执委工作室,进一步推动司法审判与妇联维权同频共振,协调联动。



家事调查员、家事调解员入户与当事人沟通

“法院+公安”

司法利剑保护“她”权益

充分发挥“法院+公安”在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方面的优势,重拳打击家庭暴力。印发《新兴县人民法院人身安全保护裁定适用指引(试行)》,加大对家暴案件依职权调取证据力度,规范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同时联合公安对家庭暴力施暴人采取多手段、多途径的监督防范,设立定期回访制度,切实为遭受家庭暴力伤害的妇女撑起法律的保护伞。继2016年发出全市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后,2024年再签发全市首份离婚后妇女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在县公安局、妇联的紧密配合下,保护令从立案到签发、送达用时不到一天,并同时向公安、妇联通报案件情况,将保护令的执行落到实处。高效发出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形成威胁、防范合力,通过一张薄薄的司法裁定书,给了受侵害妇女向家庭暴力说“不”的底气,为家庭暴力受害人建起保护屏障,切实预防制止家庭暴力,用司法力量织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网。


法官向被申请人送达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

“法院+司法”

普法宣讲守护“她”权益


利用“法院+司法”多元普法机制,积极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普法宣讲,不断完善妇女维权阵地建设,提高妇女维权意识。开展“家事普法月”宣传活动,将每年的三月作为家事普法月,由家事审判团队深入社区、街道、学校、乡镇等开展民法典、反家暴法、维护妇女权益等法律宣传活动,通过开设专题讲座、派发普法小册子和维权宣传资料等形式,为群众深入解读离婚、继承、抚养等法律知识,让关爱妇幼、防范家暴理念深入千家万户,营造全社会共同尊重、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2024年联合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县妇联等共开展普法宣讲活动30余场次。


保障“她”权益,离不开法治力量。在守护未来与花开的路上,新兴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奋力前行,以更强担当做好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用法治力量为辖区广大妇女儿童美好生活保驾护航,绘就幸福民生温暖底色。

供稿:新兴法院

编排、一审:叶佩琳

二审:朱峰立

三审:李秋海


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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