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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S于2023年6月将台北信义区某豪宅进行第三次抵押,该房产原始购置于2017年,登记所有权人为徐熙媛,现存2.1亿新台币贷款分属三家金融机构。根据台北地方法院公示,2025年1月遗产清算时,该房产评估市值4.3亿新台币,但受限于《台湾民法》第1148条,继承人需在三个月内选择限定继承或单纯继承。首尔大学法学教授金哲洙指出,若具俊晔选择限定继承,其责任范围仅限于遗产实际价值,但必须向法院提交韩语公证的财产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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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俊晔2025年2月与银行签订的补充协议显示,每月32万新台币房贷需通过台湾本地账户划扣,提前还款违约金为剩余本金的3%。其经纪公司提供的演出记录表明,2025年3月他在台北、台中、高雄完成7场商演,平均出场费18万新台币,扣除场地分成后实际收入11.2万/场。4月行程表显示已预约14场演出,需连续工作2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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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S在2024年9月设立的离岸信托文件显示,"松勇路房产"于当年11月完成过户至徐母黄春梅名下,该房产建筑面积217平,2025年估值1.6亿新台币。台北国税局遗产税核课通知书披露,该信托架构使两名子女仅能继承1.2亿新台币现金资产,规避了房产增值部分的20%赠与税。韩国法务部2025年3月出具的证明文件显示,具俊晔若将5500万新台币汇回韩国,需额外支付15%的外汇交易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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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台北市商业处登记资料,具俊晔2025年1月注册"酷龙文化工作室",注册资本50万新台币,经营范园包含夜店演出经纪与音响设备租赁。该工作室4月银行流水显示,当月收入187万新台币中,62%来源于某连锁KTV的年度设备维护合约。税务申报记录显示其3月个人所得税预扣率为20%,符合非居民纳税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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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劳动局2025年3月稽查报告指出,具俊晔在台工作签证注明"演艺人员"身份,每周合法工作时间上限为16小时。其3月实际工作记录显示,7场商演累计耗时19.5小时,彩排及交通时间未计入工时。移民署出入境记录显示,具俊晔2025年累计在台停留107天,若6月30日前离境将导致全年居留天数不足183天,触发《所得税法》第7条非税务居民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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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提供的债务重组方案显示,若具俊晔2025年12月31日前未能偿还累计376万新台币滞纳金,银行有权根据《强制执行法》第115条,申请扣押其工作室设备。设备清单包含价值83万新台币的Pioneer DJM-900混音台两台,市场二手回收价约为原值的45%。4月25日台北地方法院听证会记录显示,债权人要求将还款期限从36个月缩短至1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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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件揭示的继承规则存在双重标准:徐母通过信托获取房产无需承担债务,而具俊晔继承现金资产却需连带还款。这种差异引发对《台湾民法》第1138条继承顺位的质疑——配偶继承权是否应优先于直系血亲?税务记录显示具俊晔2025年已缴纳214万新台币所得税,却因非居民身份无法享受抵扣政策,这是否构成对外籍配偶的制度性歧视?当公众谴责具俊晔"吸血"时,鲜少有人追问:大S生前抵押房产套现的1.7亿新台币资金流向至今成谜,监管漏洞是否纵容了高净值人群的资产腾挪?这场遗产纠纷暴露出跨境婚姻中的法律不对等,也考验着现代社会对"爱情"与"算计"的界定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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