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0日,是第四个“女法官国际日”。在孝感法院系统,就汇聚着一群卓越而智慧的女法官们,她们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公正的审判态度和细腻的人文关怀,为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公平正义贡献着司法“她力量”。在此,我们向所有在司法战线默默耕耘、无私奉献的女法官们致以节日的问候!
在孝感两级法院众多优秀的女法官中,有这样一位杰出的巾帼英雄——她,以坚韧不拔的意志和卓越非凡的成就,展示着新时代女法官的精神风貌,诠释了新时代女法官的责任与担当,成为了孝感市法院系统一面鲜艳的旗帜——她,就是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三级高级法官刘杨萍。
人物简介
刘杨萍,女,汉族,孝感市孝南区人,1970年10月出生,199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11月参加法院工作,历任孝南区法院刑二庭庭长、少年庭庭长、政治部主任、副院长,2016年调任大悟县法院院长,2020年调任云梦县法院院长,2024年12月任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三级高级法官。2023年12月27日晚22时许,时任云梦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三级高级法官刘杨萍,在参加工作会议返回法院途中,被一名酒驾司机驾驶的小汽车撞成重伤。
刘杨萍同志在司法审判一线奋斗30余年,以赤诚之心守护司法公正,用创新之志践行初心使命,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曾荣立个人二等功2次,获得“孝感市十佳政法干警”“孝感市十大杰出青年”“孝感市十佳公务员”“全省优秀法官”“全省好法官”“全省审判业务专家”“全省三八红旗手”“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先进个人”“全国优秀法官”“全国妇女创先争优先进个人”“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等10多项称号。
忠诚履职铸就公正之魂
“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犯罪好比污染了河水,不公正的判决则好比污染了水源。”培根的这句警言,从刘杨萍迈入司法大门的第一天起,就像警钟时常在她的耳畔响起。
刘杨萍曾审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的父亲是她小学的老师。老师得知案子在自己学生手里,认为凭着昔日师生关系的面子,可以对儿子从轻发落。刘杨萍耐心地对老师说:“我是您的学生,当然不希望您的儿子被判刑。可他触犯了法律,我只有执法的义务,没有枉法的权利。恩师之情一生难忘,但依法审判是一个法官的职责啊!”之后,她依据事实和法律对被告人判处了有期徒刑。
她曾说:“身为审判法官,每办一案,我总有一种神圣的使命感,有一种如履薄冰的感觉。”
她曾主审一起特大团伙犯罪案,案件被告21人,涉案50余人,涉及5个罪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3人,参与诉讼律师19人。案情之复杂,性质之恶劣,在当时十分罕见。
审理该案,如果按照常规庭审程序,不仅需要花费大量时间、耗费大量人力和物力,且庭审难以达到理想效果。
△刘杨萍工作照
面对如此复杂的案情,她决定先从了解案卷入手。在厚重繁杂的案卷前,她一坐就是一整天,夜以继日地审阅相关材料。一天晚上,她肠胃犯病,呕吐不止,丈夫出差在外,她安抚好孩子后,独自跑到医院打点滴,直到深夜十一点多。疼痛和困乏使她很想美美睡一觉,可想到第二天的工作,她又翻开卷宗,阅读到凌晨。
她以抽丝剥茧般地耐心,仔细搜寻着那些隐匿于案情深处的蛛丝马迹,反复推敲证据链的每一个环节,条分缕析、察微析疑,撰写10余万字材料,确保每一个判决都能经得起时间与公正的考验。
为了提高庭审质量,加快该案办理效率,她大胆改革庭审方式,首次推行刑事案件庭前证据开示,突破庭审调查模式,仅用8小时圆满完成了庭审。宣判后21名被告人全部认罪服法,无一人上诉。
为了调解民事赔偿,她依法审核赔偿数额,正确划分过错责任,妥善做好调解工作,被害人拿到赔偿款后激动得热泪盈眶,拉着她的手直说谢谢。
该案结案后,她撰写的判决书被孝感中院评为“优秀法律文书”,市委政法委领导多次在会议上提及此案,给与表扬。
△刘杨萍作为审判长审理一起环保公益诉讼案件,上排正中为刘杨萍
她以专业的素养、过硬的本领、执着的精神,依法公正审理刑事公诉案件600余件,年均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40余件,累计化解纠纷1000余起,调撤率达87.6%,创造了“零错案、零信访”的优秀业绩。
清正廉洁树立司法典范
古人论为官,常言“公生明、廉生威”。意为为官公正,才能使政治清明;为官清廉,才能在百姓中树立威信。刘杨萍正是这样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并且带领团队的。
她曾说:“身为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以修身,否则‘一处弛则百处懈’,管理不好自己,更别提管理好一整个法院了。”
她曾审理一起抢劫案,被告人的母亲在庭审之后偷偷塞给她一摞钱,当即被她拒绝。当晚,被告人的母亲又托刘杨萍的一个同学找上门求情,她严肃地对同学说:“咱们是朋友,但也不能徇私情,这钱我决不能收。我们关系好,你更应该支持我的工作。你放心,这案子我一定会公正审判的。”那位同学只好收起钱不好意思地走了。
有人疑惑:“几十年时间,几千件案件,就没有一次推不掉的人情?”
刘杨萍的回答是:“只要心不贪,没有推不了的人情。”
从业30余年,刘杨萍所办案件没有一起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充分展现了一名优秀党员、一名优秀法官的党性修养和职业操守。
在她逐步走入领导岗位后,更是把这种“领头雁”带头以身作则、严于律己、言语修身的品行发扬光大。
在工作和日常生活中,她坚决反对请吃送礼,不讲享受和排场,率先执行公车改革政策,自行解决通勤问题;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不利用职权为自己及亲属办私事;坚持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正确履行好自己的职责,用好手中的权力。
作为基层法院院长管理法院时,她以规范管理为切入点,以廉洁自律为基础,大力推进“不愿为、不能为、不敢为”的惩防体系建设,组织职业道德、理想信念、党纪党规等专题讲座,建立廉政短信平台,节假日向干警发送廉政短信,提醒广大干警时刻保持清廉之心,让干警不想贪赃枉法;在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发放廉政监督卡和案件回访卡的基础上,开通信访举报中心网站;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巡查和督察,确保不让一名干警掉队。
服务大局彰显法治力量
30余年的法院工作经验,刘杨萍认识到,法院不仅是公正审判、定分止争的地方,更应该服务中心大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每一起案件背后都折射出社会生活的某个侧面,要从案件中深入发现社会治理的短板与民众的法律需求。
在此工作思路指引下,她秉持创新理念,从司法实践中提炼理论,推动管理与改革创新。
她顶住压力,制定10余项司法体制改革制度,为促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落实司法责任制,实现公正高效廉洁司法打下坚实基础。
△刘杨萍为法院干警授课
她立足实际,探索“乡土司法”模式,融合中心法庭与巡回审判,力争把纠纷化解在当时,解决在当地。成立“法官流动工作室”,以法官流动工作室为扩散点,在矛盾相对突出的乡村设立法官联系点、巡回审判法庭,为基层人民群众提供上门立案、巡回审判、就地调解等诉讼服务。
△刘杨萍在庭前对未成年人被告人进行情理法教育,左一为刘杨萍
她聚焦少年与家事审判,以“温情审判,尽情帮教”八字为宗旨,探索“三审合一”路径,整合资源、优化流程,为妇女儿童提供专业司法保护,相关少审经验在全省法院推广、在全国法院少年审判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并获评全省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十大典型案例。
△刘杨萍与法院干警交流读书心得、论文写作经验等,黄色衣服为刘杨萍
工作之余,刘杨萍同样学习不停,笔耕不辍,追求不止。她认真梳理审判经验,撰写50余篇学术论文和调研报告,其中10余篇在全国、全省法院获奖。在她的引领带动下,所在法院学术研究氛围浓厚,一大批青年干警积极开展学术研究,产出了一批又一批高质量成果,所在法院常年获得“学术讨论会组织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岁月悠悠,法治之路漫长而艰辛,正是这份对法律的忠诚,对人民群众的挚爱,对安定和谐的责任,让刘杨萍以柔弱的身躯、坚韧的内心,书写孝感法治事业的不凡乐章,更激励着广大法院干警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将法治之光照亮澴川大地!
编辑:李洁
审核:郭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