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的某一天,
在始兴县马市镇高速入口,
相关执法人员开展联合检查行动
一辆重型厢式货车
引起了他们的注意 。
货车被拦下检查
执法人员发现
车内装载着用编织袋包装的、
无标签标识的散装冷冻猪副产品,
当事人现场未能提供车内产品的
进货单据及检验检疫证明。
为避免“问题”产品流入市场,
执法人员 依法对涉案猪副产品进行扣押,
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检测。
经抽样检验,
其中三个样品的
非洲猪瘟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
明知是“问题”猪肉仍收购出售,
法院最终如何判罚?
一起来看今日以 案说法
《“黑心”肉贩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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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关乎每个人的生活。近年来,我国为了从源头上防止病猪、疫猪流入市场,进一步修订了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广大肉类商贩要以此案为鉴,坚守法律底线,依法开展肉类生产经营活动,让广大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安心。
来源:韶关中院 韶关广播电视台
编辑:刘青
审核:陈东阳 刘昊
责编:张艳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