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枣庄市纪委监委网站对外通报多起诬告陷害典型案例。其中提到,滕州市张汪镇中心卫生院原院长陈某某,2017年因受贿罪被依法判刑。此后,陈某某便主观认定是其同事告发导致自己获刑,为实施报复,将道听途说内容加工成举报材料,于2024年6月24日向省纪委监委网络举报平台实名举报该同事。

经滕州市纪委监委核查,举报内容严重失实,陈某某涉嫌诬告陷害,遂按规定将该线索移交至滕州市公安局。2025年1月,滕州市公安局给予陈某某警告的行政处罚。

原标题:因受贿获刑后,他因诬陷再受罚

栏目主编:秦红 文字编辑:宋彦霖

来源:作者:上官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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