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全省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以来,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18119家次,责令改正693家,查办违法案件583件。

同时,强化质量风险防控。发挥监督抽查震慑作用,累计抽查电动自行车及其充电电池产品449批次,收集并共享产品缺陷线索信息35条,依法推进召回工作,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强化“局组联动”“明察暗访”。采取“四不两直”和“局组联动”方式对各市(县)区进行明察暗访55家次,及时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处置。成立3个指导帮扶小组,赴各地开展全链条整治指导帮扶工作。

强化质量技术帮扶。宣贯解读国家强制性标准,对生产、销售单位进行专题培训,指导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生产企业按要求开展3C认证申请,对全省涉及电动自行车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资质认定业务优先办理,加快流程。


来源:辽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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