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战败投降后,南京大屠杀中最凶残的元凶谷寿夫被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列为乙级战犯,并于1946年8月从东京巢鸭监狱被引渡南京进行审判处决。
照片中是南京大屠杀中最凶残的元凶谷寿夫。
1937年11月12日,淞沪会战以惨败结束。随后,日军开始兵分三路向南京城进攻。12月12日傍晚时分,谷寿夫率领担任前锋的日军第六师团攻陷中华门(秦淮区中华路南段)。
照片中谷寿夫正在看自己的罪状书。
12月13日日军进入南京城,谷寿夫率日军驻扎在中华门一带。日军在入城前,他曾宣布“解散军纪三天”,在这三天里谷寿夫纵兵对手无寸铁的南京平民与战俘进行残酷杀戮。
照片中就是中国军事法庭审判外的场景。
据记载,当时逃难的南京市民和放下武器投降的国民党军军人拥挤在主要街道上,谷寿夫指使、纵容属下对无辜百姓狂掷手榴弹、用机枪扫射,自己也亲自用军刀杀人,其中他本人强奸中国妇女达十余人。日军随军记者曾在该师团司令部看到一份上级传达的命令∶“不容许共产主义的暴虐,为粉碎共匪的猖獗 活动,农民、工人自不待言,直至妇女儿童皆应杀戮之。”在日军残忍暴行下,中华门内到处刀光火海。断壁残垣的六朝古都、金粉之地,顿时尸横遍野,血流成河。
照片中是在审判现场中的谷寿夫。
1945年,日本战败投降。1946年2月,驻日盟军在东京逮捕了谷寿夫,后被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定为乙级战犯,关押在巢鸭拘留所。8月1日,国民政府国防部派人将谷寿夫押回上海,10月2日又转至南京,关押在国防部小营战犯拘留所。1947年2月6日,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对谷寿夫进行公审。审判从1947年2月6日下午开庭,直到3月10日才结束,先后持续了一个多月。最终,法庭判处谷寿夫死刑。
照片中谷寿夫正在法庭上接受审判。
面对判决,谷寿夫不服,并于3月18日提起上诉,24日又追加上诉,要求复审。1947年4月,谷寿夫受公审。公审当日法庭里挤满了人群,楼上楼下座无虚席,旁听者就有2000人左右。法庭外的广场上站满了旁听者,收音机、扩音器设在全城各街道要道口。在最后公审的几天里,南京城几乎万人空巷。4月25日,国民政府主席蒋介石批示:原判尚无不当,应予照准。被告申请复审,应予驳回。
照片中是在刑车上的谷寿夫。
次日上午11时,谷寿夫被押上刑车,驶往雨花台刑场。此时的谷寿夫已经精神恍惚,双腿颤抖全身瘫软不能站立,所以只好由两个宪兵挟持着缓步前行。前来观看的南京市民挤满路两边,刑场周围更是被围得水泄不通。
照片中谷寿夫被带到雨花台刑场。
11时50分,行刑士兵对谷寿夫执行枪决。由于当时谷寿夫行刑时没有被捆绑,也没有插行刑牌,洪班长手执驳壳枪,在谷寿夫背后举起,对准其后脑勺“砰”地开了一枪,子弹从头顶斜入,由口中飞出,打飞了谷寿夫两个门牙。谷寿夫当场毙命。
照片中是被枪决后的谷寿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