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大河之水》播到第18集时,这部剧的常识性逻辑彻底崩了,毕竟观众又不傻。
越俎代庖
在剧中,郑昊带着熊亿、李欣欣以及高鹏去林州调查虚开发票案,后来得知重要嫌疑人大飞的奶奶在苹山养老院。于是四人跟着经侦人员一起赶往苹山养老院,后来李欣欣从大飞的奶奶手中拿到一支电子钥匙。万万没想到,此时大飞突然出现,李欣欣慌忙中逃到了树林中,熊亿也闻声追了过来,结果二人不敌大飞,电子钥匙被抢走了。
首先郑昊等人隶属税务稽查,不能参与到侦查工作当中,更不可能参与抓捕行动,所以他们没有立场跟着经侦人员一起去苹山养老院进行调查。即便是去了,也是由经侦人员对大飞的奶奶进行询问,而不是熊亿和李欣欣,这里明显越俎代庖了,现实中绝对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负面影响
当然了,类似的情况在《大河之水》中出现过很多次,只不过目前来看大有愈发离谱的趋势了。或许有些人会不以为意,认为一部剧而已,不值得如此纠结。实则不然,《大河之水》是一部现实题材的影视作品,剧情理应注重写实,否则必定会出现两方面的负面影响:
1.对于认真看剧的观众而言,税务稽查主导侦查工作,甚至一定程度参与抓捕行动,属于常识性的逻辑错误,非常容易让人出现跳戏的情况,弹幕上的吐槽评论充分佐证了这一点。
2.不可否认,总有一些人缺乏常识性的逻辑,那么《大河之水》如此强行给主角团加戏的操作,真的有可能导致部分人出现认知上的偏差。起码个人认为,《大河之水》这类影视作品有普及税务知识的责任,如今却针对不同部门的职责范围对大众进行误导,实在是本末倒置了。
形式主义
在个人看来,近些年来的国产影视作品呈现出一种题材即正义的趋势,只要题材本身具有正能量,内容便可以肆无忌惮了,何尝不是一种形式主义呢?
好的影视作品,不仅题材要具有正能量,而且质量也要过硬,唯有如此才能获得观众的认可。以《大河之水》为例,如果真的想反映税务人员的生活与工作,那么在创作剧本之前,势必要了解税务工作的性质、执法手段以及典型案例等等,而不是将经侦人员的职责强加到税务人员身上。假如非要加入经侦或刑侦的元素,不妨设定为双主角,税务和经侦各一人,双方在不同的岗位上携手打击犯罪。
结语
只能说类似题材的影视作品越多,越能凸显出《人民的名义》的含金量,其之所以能够成为现象级大戏,还是有些道理的。
个人观点,不喜勿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