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月28日起实施《关于调整优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随着住房公积金政策的不断优化,政策利好惠及群体范围更全面广泛。本次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个贷政策共涉及四项内容。

一是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政策。

借款人办理首套房及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再按家庭房屋套数及购房面积予以区分,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20%;借款人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仍为15%。此举将进一步降低购房门槛,减轻首付压力。

二是提高硕士研究生最高贷款额度政策。

近年来市公积金中心不断优化人才支持政策,相继出台高校毕业生、博士研究生等7类人才群体的贷款支持政策,不断增强人才来连留连的吸引力。此次新政针对已取得学历学位的硕士研究生,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单人或双人最高贷款额度在当期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提高40万元,贷款额度不受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倍数限制。

三是提高多子女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政策。

为积极落实国家生育支持政策,市公积金中心进一步加强对多子女家庭住房消费支持力度,多子女家庭(养育未成年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其中至少一人未满18周岁)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由单人或双人最高贷款额度在当期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提高20万元调整为提高40万元,同样贷款额度不受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倍数限制,进一步减轻多子女家庭购房时的资金压力,为持续优化我市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四是支持购买绿色建筑标准的新建商品房政策。

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我市购买符合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的新建商品房,单人或双人最高贷款额度在当期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提高20万元,贷款额度不受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倍数限制。通过政策导向支持缴存人购买绿色建筑商品房,满足人民群众对“好房子”的期待,让广大购房者体验更加优质、环保的居住环境。

此次住房公积金新政已于2025年2月28日起实施,我们通过官方媒体、自有网站、新媒体等渠道持续做好宣传解读。如需进一步了解有关情况,可关注大连市住房公积金微信服务号、微信视频号,或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进行咨询,我们将努力把专业的政策解读送到大家身边,让住房公积金利好政策惠及广大群众,造福百姓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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