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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了村里头开年度盛会的时节。

众所周知,每年这个时候,线上线下,都会热闹几天。

现在经济不景气,线下的话,我真不建议大家参加热闹,没必要,没作用,也不安全。作为无党无派的普通群众,我们线上参与,偶尔吃个瓜,也还可以。

古人曾说,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

这国事天下事嘛,肉食者谋之,无名如我等群众者,似乎也只有等闲观之的身份和能力。当然,至于肉食者鄙否,也非我等能断。再者说,现在言论环境嘛,懂得都懂。

所以,我们只好谈谈家事。

这两天某政协委员就提出了一个关于彩礼的家事议题:

“高彩礼的对象不是女孩本身,而是女孩父母。因为高彩礼而谴责女性,是板子打错了地方。”

在这位委员看来,乡村彩礼高的问题根源在于:利益分配不均,只有男性享有土地福利,因而彩礼成为对女性父母一方“折价补偿”。

所以,农村高价彩礼的问题不在于女孩,我们不能谴责女孩,她们也是无辜的。

但是,据此逻辑,我们显然也不能谴责女孩的父母。

那板子最终要打到哪里才合适?

2

其实,委员观点的底层逻辑在于:农村女性外嫁之后,会自动丧失娘家的土地福利,与此同时,会给夫家带去土地福利(如果男方户口在农村的话),此消彼长,是故需要男方用彩礼来弥补。

这个逻辑看上起似乎没有什么问题,尤其是在农村生活的群众似乎也都能理解。

但其实不然。

彩礼彩礼,名字虽然相同,但在不同的地方,含义却相差甚远。在有的地方,是“礼”重于“财”,而有的地方,则明显是“财”重于“礼”,比如广西与江西就是对比鲜明的地方,两者经济都不富裕,但农村彩礼标准相去甚远。前者的彩礼,更多是对女方父母养育成本的一种象征性意义礼节回报,而后者,逐渐演变成为一种财产的“转移”与面子的比拼,礼的含义被财逐渐掩盖。

好几次我去外地办案,聊到自己来自江西时,彩礼几乎是必问的一个话题,尴尬了好几次。

委员所提到的土地福利,在农村地区来说,基本就是农村宅基地的占有和使用。因为自分田到户后,绝大部分的农村地区,耕地都没有进行过二次分配,根据农村以户为单位进行田地承包的法律规定,以及“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不论嫁娶,男女双方各户的耕地都没有调增或者调减。换而言之,女性出嫁后,其原来获得的承包地仍归属于女方家庭,而女性加入农村的男方家庭后,事实上也并未给男方增加承包地。即女方家庭没有减少耕地,男方家庭也没有增加耕地。

当然,这种三十多年前的规定,已经和现实产生越来越大的摩擦和矛盾,人地冲突使得农村地区的关系变得紧张起来,此为后话,暂且不表。

除了耕地外,农村地区享有的最大土地福利便是宅基地,而这,往往涉及到问题的核心。

我们可以不在农村种地,但回去农村总要有个住处。再者,种地现在不是有能耐的表现,但盖豪宅从古至今都是有能耐的象征,不论城乡。

而关于宅基地的分配与使用,外嫁女性在农村确实一直深受伤害。

南方周末在2023年曾报道过这样一个案例:

2021年12月,在浙江省诸暨市浣东街道城东村,19位村民代表就外嫁女是否可以享受征地分配款进行投票,最终出现了16票反对,2票同意,1票弃权的结果。

该村村民周小雨(化名)婚后没迁走户口,一直同父母在村中生活。按照投票结果,她失去了获得征地补偿的资格。

周小雨不服这一结果,选择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上述分配方案无效,并支付她的征地款。但诸暨市两级法院都以“村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属于组织对内部事务行使自治权利的范畴”为由,驳回她的诉讼请求。

我本人也亲身办理了一个经历了“三审”再审改判的外嫁女征地补偿资格案件,详见 。不得不承认,外嫁女 “两头空”的难题在自治与法治之间,公平难求。

而在传统观念中,女性终归要“嫁掉”,户口也要迁入夫家。按照一些地方的村规民约,有兄弟的女性不能在本村单独立户、批宅基地盖房。甚至有村干部声称,虽然说不给有兄弟的女性单独立户、批基建房有些不公平。但“传统就是这样。”但村干部们也说不清,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村规民约传统,只当做祖辈流传下来的老思想。

换而言之,在很多地方,女性未出嫁时,也不能单独获得宅基地,出嫁后,与丈夫的家庭分户后,才能在夫家获得宅基地。

从这一点看,女性在宅基地上的福利,确实不公平。但是,女性在娘家未获得的福利,其实也没有带去给夫家。因为男方在农村一般默认天然享有宅基地权利,不需要女性的额外加持。

综上可见,女性出嫁后,事实上并未给农村的男方带去任何土地福利,也没有给娘家减损土地福利。

那高彩礼的板子也打不到土地问题上了。

3

在我看来,农村高价彩礼的背后,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财富的分配,越来越两极分化。

彩礼,不仅是农村地区有,也不为中国所独有。但“高价”彩礼,城市似乎不多见,其他国家似乎也不多见。

那何谓“高价”呢?

这显然应该是一个相对值,不是绝对值,就跟房价类似。

比如对王思聪来说,一百万彩礼可能拿不出手,但对99.99%的农村男性而言,一百万彩礼是真拿不出来。同样,王校长购房,一千万的房子可能入不了眼,但对绝大多数人而言,已经是上限天花板。

原因很简单,我们普通人和王校长的财富,相差不可以道里计。

再拿江西来分析,据统计局数据显示,2024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514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673元,这数据,我们姑且信之——不然相对客观的标准也没有了。

以二十万彩礼标准来看,农村地区一个成年人至少要十年才能攒够(考虑到收入增加以及个人的适当吃喝生存消费),而据我所知,在江西的丰城、赣州等地,二十万彩礼,已经很少见了。前段时间,我听一个老民警说,景德镇地区,有88万的彩礼。如果按这个标准, 一个农村小伙子光靠自己,得奋斗四十年,六十岁才够得着彩礼!

难怪警察大叔说,他也被这个彩礼给吓到了。

这么多年过去了,穷的地方,虽然也发展起来了,但和富裕的地方相比,绝对差距远胜于二三十年前。

所以,农村的地区的女性一旦走出农村,不论是通过读书还是打工,通过自己的工作可以维持正常生活,见识过外面物质世界的丰富和精神世界的多元化以后,绝大部分女性不会主动选择回到农村,尤其是重男轻女观念严重的地方。

而在现实社会中,农村地区的女性“上嫁”,即男方物质条件远高于女方时,女方家庭提出的彩礼会更少,此时,“礼”胜于“财”,而女性“下嫁”,即男方家庭条件一般时,往往彩礼金额会要求更高。导致越是贫穷的地方,彩礼的标准越高,而越是富裕的地方,彩礼标准反而越低。财富的两级分化,导致人的选择也分化。

这么看来,似乎,彩礼也存在马太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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