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反对各类简单粗放一刀切式的环保治理,坚决反对个别脱离实际层层加码的整改,坚决反对各类弄虚作假走过场的环保形式主义。”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二场“部长通道”集中采访中,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的这一表态,彰显了重拳整治“环保形式主义”的决心。
不少企业和群众吐槽,一些地方推动环保工作时,形式主义问题突出。有的地方平时不作为,到了环保督察、考核的时候,临时抱佛脚,对环保不达标的企业,不管三七二十一,“一律关停”“先停再说”;有的地方在整改过程中脱离实际层层加码,提出不切实际的目标和要求,导致基层或企业难以落实;还有的地方在环保工作中弄虚作假,搞虚假整改、表面整改,只为应付上级检查,对实际存在的问题视而不见,等等。
“环保形式主义”的危害不容小觑。一方面,它阻碍了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的落实和推进,使得很多工作难以真正落地见效,该查处的没查处,该整改的没整改,严重消解了生态环保的成效。另一方面,它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这些资源本应用于环保治理项目中,却因形式主义而被虚耗,损害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
从企业角度来看,一家原本正常经营的企业,可能因为个别地方政府的“一刀切”的形式主义做法,在没有任何“过渡”的情况下被迫停产,前期投入的大量资金无法收回,导致发展陷入困境。这既可能会误伤守法企业,也会让那些原本有意愿加大环保投入、进行绿色转型的企业产生抵触情绪,甚至对投资环境失去信心,不敢再轻易进行大规模投资和技术改造。这无疑阻碍了企业的创新发展和产业升级,也影响了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增长。
整治“环保形式主义”,不仅是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也是对营商环境的优化。党中央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也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作出部署。良好的营商环境,必须移除“环保形式主义”的绊脚石。对那些依法合规的企业,要做到无事不扰;对存在违法排污行为的企业,也不应“一棍子打死”,根据实际情况该整改的整改、该关停的关停。当然,生态环境是底线也是红线,“破坏生态的GDP”我们坚决不要。在这一前提下,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反对各类走过场的“环保形式主义”。
优美的生态环境、“无事不扰、有求必应”的发展环境,都是优良的营商环境应该具备的要素。整治“环保形式主义”,首先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不仅要看环保任务的完成情况,更要关注工作的实际成效和企业、群众的满意度。对于那些搞形式主义、敷衍塞责的行为严肃问责,形成有效的震慑。其次,要加强对企业的帮扶指导,帮助企业提升环保能力。对于积极进行环保改造的企业,要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和奖励,如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让企业在环保投入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此外,还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多措并举、多管齐下,重拳整治“环保形式主义”,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同频共振、互促双赢。
(陈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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