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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某地新人们在举行集体婚礼。图/新华社
“各地制定彩礼金额上限标准,不超过当地人均年收入的两倍。”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河间市兴村镇大庄村党支部书记石炳启再度提交建议治理高额彩礼。这已是他第三年在两会期间提交关于彩礼的建议了。
从自己负责的小村庄做起,过去6年间,村里结婚的23对新人都选择了低价彩礼。作为一名基层人大代表,石炳启不仅持续为治理“天价彩礼”建言,还力行促变,逐渐形成“低彩礼”的小氛围,确实不容易。
彩礼起自男女婚配,但却不仅仅是婚配的产物,而是有着复杂的经济、社会、文化因素。近年来,彩礼畸高确实带来了很多社会问题,加剧了当下农村家庭的负担,甚至影响到婚育问题。很多人反感高额彩礼,希望有所改变。
只是,一种风俗既然行之已久,必然会与各方面产生各种牵扯与联系,很难断然革除。这也是当下一些地方虽然提倡“零彩礼”但却效果不彰的根源所在。
一方面,彩礼与地方经济水平、家庭经济实力密切相关。如石炳启所说,一些经济越困难的家庭,彩礼反而越高;另一方面,彩礼也涉及人情和荣誉感,也就是大家说的“面子”,某种程度上,彩礼成了“面子”的表征。
不少论者总是强调老百姓索要高额彩礼是落后、“老顽固”的表现。然而,撇开个别确有“借女生利”的情形,可以说,很多人索要高额彩礼的背后,多与经济条件、地方小环境分不开。
而改变也应春雨润物,渐进式推进。也即,并不是完全要求不能有彩礼,而是尽量让彩礼数额控制在一个相对合理的水平。在石炳启看来,这一“相对合理的水平”,就是“不超当地人均年收入两倍”,在大庄村就是5万元。这也是一种“绑定”,彩礼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要同步。
相较于“一刀切”砍掉彩礼,实现“零彩礼”,“低彩礼”无疑更符合各方面的诉求,也蕴含着更多的人情世故,不失为积极可行的举措。各地不妨多一些积极主动的探索,既能遏制高额彩礼的风头,又能找到一条合情合理的务实办法。
今年2月24日,中央财办副主任、中央农办副主任祝卫东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回应一些地方“高额彩礼”问题时表示,群众思想观念、生活方式转变需要有个过程,农村移风易俗要避免用急风骤雨、“一刀切”的办法硬干蛮干,而是要常抓不懈、绵绵用力,德润人心、化风成俗。
当然,化风成俗不能仅靠提倡,也需要辅以相应办法。在这方面,石炳启提出“以面子制衡面子”策略,入情入理入心,颇有成效。
如,凡农户接受低彩礼的,石炳启就亲自主持婚礼,并报市里让他们参加集体婚礼,市领导颁证;低彩礼的男女青年会被纳入村里“积极分子库”与“榜样库”,一些福利政策也会优先安排。这就是“给面子”。反之,谁家要了过高彩礼,村干部就不会出席婚礼。这就是“不给面子”。
如此正向与反向激励,会产生不一样的效果。而无论是“给面子”,还是“不给面子”,均体现出扎根于民情民俗之上的治理深意,求变的意志很坚定,但手段却很温和,属于引导而非打压、鼓励而非限制。久而久之,大家也愿意接受,各方皆大欢喜。
社会治理从来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就像治理高额彩礼一样,有关各方应该深入农村调研,了解老百姓“盼什么”“愁什么”,然后对症下药,从根上治理。如此,才能真正帮助老百姓过上更好的日子。
撰稿 / 胡栖安(媒体人)
编辑 / 马小龙
校对 / 张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