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秦兆强

由国家财政部、教育部、北京林业大学联合投资3000万元的南方林区(福建三明)综合实践基地“院士科研楼”,竟然被法院给查封了!



究其缘由,原来是该院士科研楼“挂羊头卖狗肉”,以“科教用地”之名拿下划拨地后,在项目尚未竣工之前就虚假招商将其出租给他人用作商业酒店经营,结果因消防问题被迫关停引发纠纷,为该酒店投入4000多万元的民营企业家血本无归,从而牵出北京林业大学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套取3000万元财政资金的问题。

目前,深受其害的当事人已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福建高院已立案审查。



科教划拨地用于商业酒店经营

2009年6月18日,北京林业大学与三明市人民政府签署《北京林业大学与福建三明市进一步深化校地科教合作协议》。

同年8月17日至24日,教育部下发《教育部农林院校试点实践基地项目》通知,由科技处牵头组织林学院有关专家编写“北京林业大学南方林区(福建三明)综合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10月13日,教育部批准“北京林业大学南方林区(福建三明)综合实践基地建设”项目,并下达财政预算资金。

2010年8月4日,三明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向北京林业大学作出《关于北京林业大学南方林区(福建三明)综合实践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称: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建设项目立项……建设的科技楼为17层,其中1-4层实验室及教室、5-8层院士工作站、9-17层培训中心及宿舍,同时还建设科研温室及附属设施等。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资金来源于两部分,一是国家财政部拨入农业试点实践基地建设专项资金,二是三明市林业局和将乐国有林场共同出资配套资金。





2010年11月28日,被当地誉为“院士科研楼”的北京林业大学南方林区(福建三明)综合实践基地科技楼顺利开工。

2011年1月30日,三明市人民政府作出《关于提供北京林业大学建设北京林业大学南方林区(福建三明)综合实践基地项目用地的批复》称:未经批准并补交土地出让金,其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2011年6月1日,将乐县人民政府向北京林业大学颁发“将国用(2011)第111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土地证记载:北京林业大学获批的土地坐落于将乐县水南镇渡头村,地类(用途)为“科教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使用权面积26051㎡。



2011年12月27日,综合实践基地科技楼封顶。2012年12月28日,科技楼项目竣工。

但在项目建设期间的2012年1月18日,将乐国有林场就代表其和北京林业大学与福建五月花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签约《房屋租赁合同》,将该科技楼主楼一层至十六层,附楼一层至二层,及即将建设的附属楼一至四层,共计20117.66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给五月花公司开办商业酒店,租赁期限为二十年。合同约定,五月花公司对商业酒店项目的投资,必须符合国家认定的四星级酒店标准。

2012年9月8日,该项目作为“9.8厦门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招商引资项目,成为将乐县重点工程之一。

此后,北京林业大学、将乐国有林场向将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报送《关于北林基地科技楼用途变更的请示》,将科技楼变更为“锦澜国际酒店”。2013年3月26日,将乐县住建局作出《关于北林基地科技楼用途的变更意见》:依我局研究认为,在满足设计使用功能和消防要求的条件下,同时满足该地块规划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同意将科技楼用途变更如下:一层变更为宴会大厅、大堂、展示厅,二层变更为厨房、西餐厅,三至四层主体变更为餐厅包厢,附楼为北林大科研实验室,五层变更为会议室,六至十六层变更为客房。

也就是说,北林基地“院士科研楼”在尚未竣工的情况下,就已经被直接改成四星级酒店,用于商业经营了。



“连环套”让民营企业家血本无归

2015年4月13日,五月花公司注册成立福建深呼吸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北林基地科技楼另取名为“深呼吸康养酒店”。

2017年8月1日,将乐县发改局向北京林业大学、将乐国有林场出具文件,载明:兹证明福建锦澜国际酒店已经转型为福建将乐深呼吸康养基地项目,本项目系2012年厦门9.8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上招商引资签约项目,列入省“五个一批”重点项目库及市重点服务业项目,同时被省发改委认定为二季度全省新开工的好项目大项目。

2018年1月15日,甲方将乐国有林场代表其及北京林业大学与乙方五月花公司签订《房屋租赁补充协议》,该协议载明:双方于2012年1月18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因甲方消防、空调安装延期及乙方酒店业经营环境变化需要重新定位经营方向等原因,双方至今尚未实际执行合同,为进一步双方的责、权、利,签订补充合同,合同期限为2019年7月1日至2035年6月30日,租赁期限十六年。

补充合同签订后,五月花公司负责人、福建民营企业家张琦等人对深呼吸康养酒店投入4000多万元,依约按四星级标准对酒店进行装修。正是这次投资,给张琦等人埋下了灭顶之灾。

在装修期间的2019年5月,五月花公司向将乐县住建局申请对北林基地科技楼的装修进行二次消防验收。将乐县住建局答复:1、北林基地科技楼土地的性质是政府划拨地,并非出让地;2、土地的使用用途仅限于教育用地;科研用地/教育;3、五月花公司应提供房屋产权证明(但当时该房屋尚未办理产权登记,将乐国有林场于2022年才办理房屋产权证),因此不能受理五月花公司二次消防验收的申请。

此后,五月花公司一方面继续要求北京林业大学、将乐国有林场提供房屋产权证明,以满足顺利办理消防验收要求,另一方面则于2019年6月30日对已经装修完成的深呼吸康养酒店开门试营业。



但因北京林业大学、将乐国有林场始终无法提供房屋产权证明,二次装修消防安全检查未通过的深呼吸康养酒店,于2020年5月被迫停业。随后,双方开始了数场诉讼拉锯战。

五月花公司认为,装修4000多万元的深呼吸康养酒店之所以不能营业,是因为北林基地项目的土地性质(划拨地)和土地用途(教育用地;科研用地/教育)没有进行变更,在土地没有进行变更的情况下是无法通过宾馆酒店装修的二次消防验收的,该责任应由北京林业大学和将乐国有林场承担。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据此,北京林业大学和将乐国有林场应当根据该规定的“两同意一批准”之法定程序,将北林基地项目的“教育科研用地”变更为“酒店用地”,这样才能满足宾馆酒店商业用途要求。

否则,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既有建筑装修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在收件或者审查时发现存在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或者审查不合格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未经消防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等规定,即使五月花公司完成酒店装修,也是被禁止投入使用的。

法律法规规定很明确,但是三明市、将乐县两级法院最终还是判决将乐国有林场与五月花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并在判决双方解除租赁合同、五月花公司应补交房租的同时,判令五月花公司投入的4000多万元装修财产全部归将乐国有林场所有。

2024年10月10日,这个在三明当地鼎鼎大名的“院士科研楼”被法院查封了!民营企业家张琦等人身陷投资骗局,不仅血本无归,而且还负债累累。



弄虚作假掩盖不了欺上瞒下真相

与身陷投资骗局的张琦等人不同的是,北京林业大学在这个项目当中可谓“名利双收”。他们一方面在将“院士科研楼”出租经营酒店收取房租,另一方面则赚足了“政绩”。

据福建日报2009年11月4日报道,“北京林业大学南方林区(福建三明)综合实践基地”项目建成后,将成为我国林业重大科研成果孵化器、现代林业高新技术研究推广中心、国际一流的产学研实践基地、林业新技术面向国际交流与合作的窗口。学校将安排和引导重大林业科技项目进入基地,每年在基地进行的科研项目不少于10项,科技成果产出不低于3项,并将争取每年主持召开国际、国内高层林业学术会议2-3次,林业科技培训和科技推广5-8次。

2017年1月10日,北京林业大学《北林报》(第590期)报讯报道:1月4日,校长宋维明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前往福建省三明市,实地调研了我校南方林区(福建三明)综合实践基地建设情况……目前科研数学实验室、温室、专家工作室、宿舍等设施已建成,实验设备已安装完成(科技处)。

2017年5月13日,北京林业大学党委宣传部新媒体中心发布《印象|北京林业大学南方林区综合实践基地》文章报道:“南方林区(福建三明)综合实践基地位于福建省三明市将乐国有林场,建于2010年。基地包括办公室、科研教学实验室、温室、宿舍等。基地科技楼建筑面积15647.68㎡,其中科研教学实验室3315.76㎡”。



2019年2月27日,北京林业大学科技处·绿色新闻网发布《我校南方综合实践基地入选首批国家林业和草原长期科研基地》文章报道:我校依托“北京林业大学南方林区(福建三明)综合实践基地”申报的“北京林业大学集体林区(福建三明)现代林业国家长期科研基地”获得批准,成为首批50个国家林业和草原长期科研基地之一。北京林业大学南方林区(福建三明)综合实践基地始建于2009年,建有科技大楼15647.68平方米,其中科研教学实验室3315.76平方米。

有意思的是,出租给五月花公司开办的深呼吸康养酒店,于2019年7月2日开业揭牌仅仅一个多月后的8月24日,竟然被改头换面作为“北京林业大学南方林区(福建三明)综合实践基地”的授牌仪式场所。



弄虚作假再完美,终究掩盖不了事实真相,“院士科研楼”被法院查封,恰恰让这场套取财政资金、瞒上欺下的造假表演彻底暴露。但遗憾的是,最无辜的民营企业家张琦等人,却成了这场造假骗局的最大受害者。

为树立国家“双一流”高等院校及国有企业的正面形象,打造更好的营商环境,深受“虚假招商之苦”的民营企业家张琦等人,目前正着手向中央相关部门和领导进行实名举报。

同时,作为投资主体的五月花公司,亦因不服三明、将乐两级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也向福建高院申请再审,福建高院于2024年9月11日对此立案审查【案号:(2024)闽民申5788号】。

企业家张琦表示,他相信党,相信法律,相信正义只有可能会迟到,但一定不会缺席,相关责任人终究逃不出党纪国法的追究,冤假错案也必定能够得到纠正。(来源:华夏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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