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药监局日前印发通知,全面部署启动2025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本次继续教育面向全省已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并注册执业人员及2024年通过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人员,同时鼓励非注册持证人员参加学习。

《通知》明确,执业药师每年需完成90学时继续教育学习,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实施,专业科目继续教育由省药监局组织实施,采取面授和网络两种方式。继续教育将于4月下旬陆续开展,至12月底结束。

继续教育是推进执业药师队伍建设、提升执业药师能力素质、提高药学服务水平、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的重要举措。省药监局提前谋划、精心组织,广泛征求一线执业药师、药品企业相关人员及授课教师意见建议,实施按需施教,并组织专家对继续教育课件进行了认真审查,切实提高继续教育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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