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写下来的文本改变了宗教的性质,把宗教从口头变为文本,于是,“信徒试图通过抄写佛经来积累功德,而且无论其物质形式如何,他们将文本视为崇拜对象。”
作者 |云也退
图源 |图虫创意
英国大诗人济慈死后,他墓碑上的墓志铭传为美谈:“长眠于此的人,名字写在水上。”“名字写在水上”,表示名字是看不见的,流动的,无处可循却又无所不在,但是人们知道济慈的名字,分明又是通过这句刻下来的话。
一般来说,如果刻字于石的行为,是为了彰显某人之名(哪怕只是“某某某到此一游”),那么字句的内容、形态又怎能不同这一目的一致呢?特别是,当这块石头位于高远之处,比如山上,需要人们跋涉不少的路才能看到,你总不能写一句“我没什么可说的,请打道回府”吧?中国文字和西文不同,“书法”本身,对写字者而言就是一种自我突出,看到刻石的文字,人们理所当然地会仰望,会相信那里面的内容,连同那刻字的行为,都庄重无比。《铭石为景:早期至中古中国的摩崖文字》是一部像刻石一样,散发着郑重感的书,尤其当写到第四章,即“帝王书作与泰山登临”时,作者的学术语言,使用的概念,不仅同其所引帝王(如唐玄宗)所书文字的气息完全贯通在一起,更唤起读者对与刻写有关的情境的感知。725年12月16日,玄宗前往泰山,举行封禅大礼,“从洛阳出发,队伍绵延数千米,规模远超唐高宗和武则天的行列”。皇帝登泰山,将一份刻于玉册的“告天之辞”展示在那里,“将山岳本身转化为展示书法的巨大平面”,但是玄宗当然不会亲手刻字,他是回到洛阳后,次年七月,手书一份“纪泰山铭”,再由工匠到泰山刻于大观峰并填金,整个文本高17.1米。
之前的第三章,写的是北朝时代山东的佛教刻经,铁山、徂徕山、葛山、尖山、岗山、泰山等山上的佛经石刻,千百年的岁月侵蚀之下仍能留存,的确实现了刻写时的动机:让神圣文本不灭。信众可以去膜拜,去诵读。然而,作者同样引导我们去思考文本生产时的情境:文字是怎么刻的?谁捐资请人来刻的?请来的又是什么样的人,是信佛的工匠吗?这里有太多的疑团,能够推测的并不多:比如,可以根据字的大小、位置来推测刻字的艰难,假如刻文落有日期,那么可以根据季节寒暑来推测,刻者大概需要花费多少时间和精力。
刻写下来的文本改变了宗教的性质,把宗教从口头变为文本,于是,“信徒试图通过抄写佛经来积累功德,而且无论其物质形式如何,他们将文本视为崇拜对象。”这段话足以让人想到,作为《圣经》之基础文本的“十诫”,就是刻在法版上的,那法版是上帝在西奈山授予摩西,让他统领他的部众的,具有绝对的神圣性,因此需要刻下来,“勒石为铭”。
然而法版消失不见,只有关于法版如何丢失的各种传说延至后人。希伯来宗教由此有了和佛教的根本差别:没有那么多可以出资刻写的文本,宗教文本是在人心里的,靠诵读,靠讨论,靠故事来传播。字句的刻写,是在故事中说出来的,一代代说故事的人告诉自己之后的人:第一不可有别的神,第二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第三不可杀人……这“十诫”曾经刻下来过,但它的神圣性,不必依靠眼见为实,而是需要信徒反复诵读、讨论。
另一篇更古老的法典性文本——公元前1776年的汉谟拉比法典,也是刻在一根玄武岩柱上的。多亏了那时没有廉价纸张,没有印刷复制技术,书写最初是需要用大力才能完成的,力量越大,其对永久不易的追求才更加坚决。无论中外,书写行为就是以硬质为王道,就奔着两种性质而去:一是固定不变,二是永存。
但是区别在于效果:因为文字书法的特殊性,以及其他种种复杂的原因,中国的刻石行为构成了“景”。《铭石为景》的第二章,讲的大体就是刻石行为改变了自然地貌,造成了“景”的绝好例子:山东云峰山,在其中的一簇峰峦上,因为有九处石刻,山成为了“仙坛”,第一处和第九处成为仙坛的入口和出口,在其中徜徉,即“与群仙遨游”。
汉字中有几个字,对书写的硬质刻划行为有很好的反映:首先是数字“七”,“七”的字形和读音都反映了交叉的两划(和“十”有本质区别),一划是不够的,必须是交叉的两划,才能表现“刻”这种在硬物上用力留下痕迹的行为。然后是“切”、“契”,尤其是后者,惟妙惟肖地表现了持刀刻字的动作与声音,更暗示“契(约)”的神圣和不可更改,必须遵约而行。在“刻舟求剑”的故事里,楚人在船帮上刻记号的一声“切”,就显示了他跳船找剑的信念。
再有一个字,就是“文”了。“文”,放在“文武双全”、“文武之道,一张一弛”等语词中看,是指向柔软和内在的,然而“文”里表现线条的交叉是显而易见的,它的甲骨文形态犹如今日汉字正体的“交”。《铭石为景》第一章,作者韩文彬写到汉代碑刻的起源时,也说到了“文”,他(依据另两位汉学家柯马丁和戴梅可的研究)说,“文”,“到了西汉晚期,仍是主要指代自然界中的纹理,以及言辞典范,抑或规范社会秩序的礼仪”,这就表明,“文”是指那些趋向于永久性的东西,礼仪规范,犹如自然界天生的纹理,一旦制定出来,就是某种客观存在、不可变更,是“与宇宙秩序相通的行为模式”。
但在公元1世纪,“文”的涵义起了根本性的变化。此时是东汉,石刻的数量大量增加,铭文的长度、种类、形式也在扩展,“铭文出现在了石雕、祠堂、墓前石阙之上。”东汉时期最引人注目的石刻形式是“独立的石碑”,韩文彬引了刘勰在《文心雕龙》里的话证实,“自后汉以来,碑碣云起”。带刻字的碑肉眼可见地变多了,这意味着什么呢?一定意味着人们对书写文本的观念起变化了。“文”依然是一个从字形上显示硬质书写的字,但它开始被看做是“对国家有益的文本生产”。
这个定义可能仍嫌抽象了些。不妨把它们看做今日的书籍,譬如一本人物传记,它既使写作者获得了名声,又使所写之人得到纪念;类似的,东汉的碑文既使刻碑的人获得威望,又让碑文所讲述的人的事迹长存不朽。今天书籍的浩如烟海,给人以一道“风景”感,正如东汉当年,文字跟随刻文字的碑、石之物形成一种景象,会让时人感到社会是兴“文”的,国家要求人们识文断字、能够书写,并且,那些能从其中获益的人还会被国家所看重——他们就是“士”,用另一位汉学家、《宋徽宗》的作者伊佩霞的话说:士,就是“具有读写能力的人,对传统和礼仪的意义有所理解,知道从书籍中获取何种内容”。
于是来到《铭石为景》的第一章,写的是发现于陕西石门隧道的石刻组群,其上的铭文始刻于公元1世纪,毫无疑问,那是一道“景”,韩文彬将它们与碑文的兴起,进而与“文”的意义演变联系在一起。它们以能够传达自身信息的字体和书风向观众进行讲述:当年看到这些高踞通道内的文字的人,心中该生成怎样的感觉?他们能感受从文为士的崇高吗?他们会仔细识读那些一刀一刀刻下的文字的内容吗?
汉亡之后,这块地方在新的统治者的辖下,不时增有新的刻铭,内容大多是关于修路的,尤以公元6世纪北魏宣武帝当政时,石门隧道重新打通,那上面出现的由一名为“王远”之人刻下的《石门铭》为典型,东汉过后五百年,字体的变化、崖面的选择、刻字的时间等等,吸引着学者不断地构建当初的情境。韩文彬是一位卓越的学者,他沉浸在石刻和碑文里,《铭石为景》中讲到的很多题刻,特别是《石门铭》这样的,都存放于博物馆里,无法再从它原初所在的位置来观赏。因此叙事构成了极大的考验,用学术语言重构情境,推敲古人的想法和感受,是如此困难,但又构成了如此有意义的挑战。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