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中的明确规定

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白色临时号牌)

将于2025年4月30日到期

之后悬挂白色临时号牌的电动车

将不能在省内上路行驶


第十八条 本条例施行之前已经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其所有人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登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发放正式号牌。对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发放临时号牌,设置三年过渡期,过渡期满后,不得上路行驶。

该条例自2022年5月1日施行

所以将于2025年5月1日过渡期满


如果过渡期满后

还驾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上路

也将收到罚款的处罚

第四十一条过渡期满后,仍驾驶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罚款;再次违法上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车辆依法予以收缴。

当前

河北省电动车以旧换新活动正在进行

可以通过这种方式更新迭代

Part 1

补贴对象

交售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合格新车的个人消费者。

Part 2

补贴范围及标准

对个人消费者交售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合格新车的,给予以旧换新补贴。其中,对交回老旧电动自行车,并购买铅酸电池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按照产品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成交价格)的20%补贴,每辆补贴不超过500元;对交回老旧电动自行车,并购买锂离子电池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按照产品销售价格的10%补贴,每辆补贴不超过300元。

用于参加以旧换新活动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应为依法登记注册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的合格产品,具有符合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合格证、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

Part 3

补贴方式

本次促消费活动采用购买环节支付立减方式对消费者进行补贴,对承办单位进行资金使用核验并结算,按照消费者实际享受补贴先后次序进行核销。

Part 4

活动流程

(一)登录农行河北分行微银行公众号小程序,进行身份实名验证,领取资格券;首次发放资格券时间为政策上线日至2月15日,有效期至2月底;自3月起,每月初发放资格券,当月有效(每月领券额度领完即止,领券时间根据补贴情况进行调整,具体以预告时间为准)。

(二)在小程序提交旧车资料。对于有注册车牌的车辆,选择旧车车牌类型,填写旧车车牌号,上传人车合影照片。对于未注册车牌的车辆,持有人需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购车原始凭证(或村委会、居委会等部门开具的车辆所有权证明),车架号和人车合影(在车身上悬挂明显的“未注册”字样)后可参与以旧换新,每人限1次。对于车牌损毁或丢失的车辆,车辆所有人需到当地公安交管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后,按规定程序开展以旧换新交易。

(三)在商家(承办单位)处核券购买商品,支付立减。

(四)由商家(承办单位)上传新车车架号、发票、产品合格证、电池编码以及旧车回收信息。

(五)消费者在收货后七日内可退货(退货条件以承办企业现行退货管理制度为准)。

唐山电动车以旧换新承办企业














来源:河北省公安厅、中国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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