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共话法治理想,逐梦青春征途。为了记录法院青年人脚踏实地、勤奋苦干的平凡故事,展现青年干警奋勇争先的精神面貌和所学所思所想所悟,闽清法院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在吸纳成功举办“崇法班”“青蓝讲坛”经验的基础上,推出“梅法·青年说”专栏,将陆续刊发青年干警谈体会、讲感悟、话未来的专稿,展现新时代人民法院青年风采。用法律歌颂青春,用奋斗书写年华,与您一起聆听他们的声音,感受他们别样的青春。
法安天下,礼正行仪。司法礼仪是司法人员在司法活动中应当遵守的礼节、仪式,规范司法礼仪对维护司法权威、树立法院形象、促进司法公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24年12月24日,福建发布全国首个《人民法院司法礼仪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省级标准(DB35/T2225-2024),于2025年3月24日起实施。临近《规范》实施之际,闽清法院政治部组织开展主题为“闽清有礼、梅邑有乐、梅法有形”为主题的“梅法青年说”第一期研讨交流活动。闽清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林玫及部分班子成员参加学习。
《规范》从何而来?
来源于充分的调查研究和严谨的分析论证。“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没有调查就没有决策权。”2021年1月,福建高院依托安溪法院设立“司法文明研修中心实践基地”,积极探索“法理”与“法礼”的深度融合,针对实践中司法人员在仪容仪表、行为举止、诉讼服务中存在的不得体、不规范等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组织研讨论证,提出多项规范、改进建议;2023年2月,福建高院、安溪法院向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制定福建省地方标准《人民法院司法礼仪规范》,同年7月,获批立项。“理论来源于实践又反作用于实践。”《规范》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先进性、适用性”等原则,对人民法院司法工作涉及的主要环节提出礼仪要求,含基本礼仪、诉讼服务窗口礼仪、庭审礼仪、执行公务礼仪和司法警察礼仪等方面,共8个章节、2个资料性附录。
为什么要学《规范》?
因为现实需要和礼乐之乡的应有之义。会上,以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分析现阶段本院在庭审着装不规范、未按规定摆放标识牌等不足之处,让参会干警感受到学习《规范》是当前所需的。礼乐文化与司法礼仪融会贯通,在礼乐之乡学司法规范也有先天优势。闽清是礼乐文化之乡,北宋年间云龙际上人士陈祥道所著《礼书》是福建历史上仅有两部被收录《四库全书》的书籍之一。《礼书》论古夏商周三代之礼制,虽未论有司法礼仪,但其中对礼仪用途及分类、鞋帽配饰的要求与《规范》中基本礼仪的内容要求具有共通之处。
《规范》主要学什么?
学习会上,法院干警列举日常工作中常见司法礼仪方面的问题,结合《规范》对应内容,重点围绕男女工作人员仪容差别、审判制服着装规范、庭审活动纪律、窗口工作文明规范等方面开展互动讨论,细化到窗口服务用语、执行和解规范等工作中的“细枝末节”,让条文内容“动起来”,让课堂气氛“活起来”。
通过本次学习活动,参会干警了解到良好的司法礼仪对维护司法权威、树立法院形象有着重要的意义,也对自身提出严格遵守司法礼仪、共同营造文明窗口服务、规范庭审秩序、维护司法公正形象的要求。
供稿 |曹伟泓、翁钦
编辑 |陈 雅
核稿 |季台赠
审核 |林燕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