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新起航,安全知识不能忘。自2月12日起,娄底市公安局娄星分局组织民警走进辖区学校,开展开学第一课"集中宣传月活动。"防性侵""防电诈""防校园欺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主题宣讲干货满满、形式多样,让同学们带着牢记安全的叮嘱,元气满满地开启新学期。截至目前,娄星警方共开展宣讲活动30余场次,受到了广大师生的欢迎。

"防性侵"第一课

"同学们,我们知道孙悟空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那小朋友们是怎么来的呢?"

"捡来的。""胳肢窝。""妈妈肚子里。"课堂上,小朋友们踊跃地回答着民警提出的问题。

乐坪派出所副所长蒋湘久深入辖区校园开展"防性侵安全宣传教育"专题讲座,给学校师生上了一堂生动有趣的防性侵宣传教育课,使广大师生认识到危险是潜在的,预防才是最有力的武器。课堂上,民警根据青春期孩子们心理、生理特点,采用典型案例、生动语言以及直观的PPT、短视频,让孩子们了解什么是性侵,如何防范性侵害、受到性侵害时该怎么办等问题。学生们从开始的羞涩到后来的积极互动、踊跃发言,课堂气氛十分活跃。民警还提醒学校班主任、任课老师要加强对预防性侵工作的重视,关注、呵护在校学生的安全,对孩子出现异常状况加强警惕,当发现孩子被性侵后,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对犯罪分子进行打击。

"防电诈"第一课

"免费的游戏装备不能领,谨防遇到大骗子。"2月18日早上,在娄底二小,随着上课铃声响起,花山派出所山塘社区民警曾建龙带来的"开学第一课"正式开讲。授课中,民警就电信网络诈骗常见的十种类型及诈骗套路结合实际案例进行了分析讲解。特别是针对学生群体高发的诈骗类型,如刷单返利类诈骗、虚假购物类诈骗、网游产品虚假交易类诈骗及冒充电商物流客服类诈骗等等诈骗类型进行了详细地介绍。民警用通熟易懂的语言为师生传授了反诈"秘籍",揭秘电诈骗术,提醒学生要增强网络安全意识,谨防诈骗陷阱。同时,民警还鼓励学生们将所学知识带回家中,讲给自己的家人听,当好家庭反诈"宣传员"。

"防校园欺凌"第一课

"校园欺凌形式复杂多样,远不止肢体暴力这么简单,还包括极具伤害性的语言攻击,以及社交孤立、网络欺凌等隐蔽的霸凌方式,这些行为往往会对受害者的身体和心理造成难以磨灭的双重创伤。"2月24日上午,在娄底四中,长青派出所副所长覃浩给千余名师生上了一堂如何防止校园霸凌的法治课。

那么,"当我们遭受不法侵害时,该怎么保护自己?"民警对此提出了三条建议,预防"校园欺凌",应做到"三不":一不做受害者,提升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遇到恶性突发事件,要学会及时求助老师、家长等周围人群;二不做欺凌者,学会与同学友好相处,宽容、理性、和平解决矛盾。侮辱诽谤他人、故意殴打他人、暴力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有可能构成我国刑法中的侮辱罪、诽谤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等;三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在能力范围内施以援手,帮助被欺凌者,并及时向老师、家长报告,甚至报警。最后,民警呼吁大家积极行动起来,坚决对校园欺凌说"不"!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温暖的校园环境。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第一课

"为了保护我们健康成长,我国制定了许多有关保护青少年成长的法律法规,大家知道有哪些吗?同学们有没有听说过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今天,我要和大家讲的就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有关内容......"2月24日早上,双江派出所所长刘梁俊杰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走进双江中学开展校园法治讲座。

民警结合当前社会治安和校园周边安全形势,围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的相关内容,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根据发生在校园内的一些典型案例和青少年违法案件,讲解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种种行为和危害。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向学生们剖析了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主客观因素,提醒学生们要树立法治观念,守住法律底线。(通讯员 刘艳)

一审:王星 二审:罗江 三审:刘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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