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李某伙同印某某、杨某某等人驾驶一辆二手奔驰轿车流窜多地上演“碰瓷”戏码,共计作案10余起,涉案金额近30万元。
一辆二手奔驰轿车两年内出险10余次,是车技生疏还是暗藏玄机?近日,牟定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利用二手豪车实施“碰瓷”的诈骗案件。
屡屡得手 开启“职业碰瓷”路
2021年6月,李某驾驶二手黑色奔驰轿车行驶在广西某路段,趁被害人朱某某驾驶的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右转时故意从后方加速与之碰撞,制造交通事故。
该事故经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朱某某承担全部责任,双方协商后,最终朱某某赔偿李某车辆修理费2.4万元(含保险费赔偿2000元)。
尝到第一次碰瓷带来的甜头后,李某胆子渐渐大了起来,决心开启自己的“职业碰瓷”之路。因醉驾被吊销驾驶证后,李某邀约杨某某、印某某等人合伙实施碰瓷。
他们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后,或与对方协商私了,或恶意利用交通规则营造己方无事故责任的假象,以索要车辆维修费等名义,骗取事故相对方驾驶员、保险公司给付钱款,屡屡得手。
两年多的时间里,他们在广西、贵州、广东、云南等地作案10余起,涉案金额近30万元。
法网恢恢 如意算盘终落空
2023年4月,李某邀约印某某帮其驾驶奔驰车,行驶到楚雄州牟元公路某路段时,趁被害人姚某驾驶的拖拉机变道之际,故技重施制造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在对李某的黑色奔驰车进行定损理赔过程中,通过保险公司反欺诈系统查询到该车2021年至今共出险理赔12次,其中有10起事故是与农用车发生刮碰,且奔驰车刮碰部位均是左前轮胎及侧面倒车镜附近,受损部位基本相同,与常理不符,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
随着警方进一步侦查,一起起事故背后的迷雾渐渐散开,真相也随之浮出水面。
查清案情后,公安机关将本案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院依法诉至牟定县人民法院。
法院审理
三被告均构成诈骗罪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伙同他人(另案处理)及被告人印某某、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驾驶车辆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获取赔偿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被告人李某诈骗金额数额巨大,被告人印某某、杨某某诈骗数额较大,三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诈骗罪。
综合考量本案被告人李某、印某某、杨某某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认罪认罚、被害人的全部损失已被追回等情节,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五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被告人印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杨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法官说法
本案属交通领域“职业碰瓷”诈骗案
案件承办法官表示,本案是一起典型的交通领域“职业碰瓷”诈骗案。近年来,像李某一样驾车“碰瓷”的人并非少数,此类案件时有发生,且犯罪手段呈现出多样化、专业化的趋势。犯罪分子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骗取钱财,不仅直接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益,造成被害人经济损失,而且对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造成了不可控的风险,严重损害社会诚信体系。
法官在审理中发现,即使很多被害人在事故发生时就感觉对方可能故意“碰瓷”,但部分车主基于害怕麻烦、急于了事离开的心理,无形中助长了犯罪分子的气焰。
法官提醒广大车主,在日常驾驶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注意观察确认四周车辆,保持安全车距。如遇车辆擦碰事故应及时报警,冷静、理智应对处理,不盲目认责,采取正常的保险理赔程序进行处理,同时注意保护好现场,保留好行车记录仪等视频证据,方能让这类“碰瓷”诈骗的犯罪分子无处遁形。同时也警示部分在违法犯罪边缘蠢蠢欲动的人,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违法捷径不可取,总想着耍小聪明走“歪门邪道”,等来的终将是法律的严惩。
以案释法
实施“碰瓷”骗取赔偿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办理“碰瓷”违法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明确,实施“碰瓷”,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赔偿,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以诈骗罪定罪处罚;骗取保险金,符合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的,以保险诈骗罪定罪处罚。
记者 闵以荣 通讯员 郑筱杰 周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