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3月6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日前,石棉县法院前往王岗坪乡,深入案发地审理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对骆某某等6名男子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刑期,处罚金及进行生态损害赔偿上百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法院审理查明,2024年7月初,被告人骆某某、乌某某在石棉县王岗坪乡境内发现一只黑熊,二人当即决定进行猎捕,骆某某随即使用随身携带的枪支对黑熊实施射杀。
同年7月12日,乌某某、骆某某以5000元的价格将4块黑熊肉制品(熊掌)出售给被告人唐某某,乌某某非法获利3000元,骆某某非法获利2000元。
同年7月18日,被告人骆某某、乌某某、马某、倪某某、陶某携带枪支、猎犬等到王岗坪景区猎捕羚牛,后骆某某在景区内使用随身携带的枪支射杀两头羚牛。
另查明,2018年至2019年间,被告人骆某某分3次向雍某某(已判决)出售小熊猫共10只,骆某某非法获利6万元;2022年至2023年期间,唐某某分4次在刘某某(另案处理)处非法收购野生动物麝香制品4个。
经鉴定,涉案的羚牛、黑熊、林麝均为国家级保护野生动物,两头羚牛价值为100万元、1只黑熊整体价值为4万元、黑熊熊胆制品参考价值为3.2万元、林麝单只整体价值为3万元、林麝麝香囊体制品参考价值为2.4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骆某某、乌某某、马某、倪某某、陶某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被告人骆某某、乌某某、唐某某非法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被告人骆某某、乌某某、马某、倪某某、陶某、唐某某的行为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骆某某、乌某某、马某、倪某某、陶某、唐某某除应负相应刑事责任外,还应对因野生动物资源损失导致的生物多样性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对野生动物数量和种群的减少而导致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降低承担修复责任。
经法院审理,射杀黑熊出售熊掌的被告骆某某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被告人骆某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二万元。被告人乌某某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八千元。
其余4名被告马某、倪某某、陶某、唐某某也分获三年至一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综合考虑专家意见、鉴定意见和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判令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应分别按照各自参与共同侵权造成生态损害进行赔偿:法院判决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骆某某、乌某某、马某、倪某某、陶某连带赔偿生态损害赔偿金100万元。此外,骆某某、乌某某还需连带赔偿生态损害赔偿金4万元,该赔偿款中,唐某某在8000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6名被告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道歉。
法官强调,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不仅面临刑事追责,更需为生态损害“买单”——野生动物资源损失导致的生物多样性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对野生动物数量和种群的减少而导致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降低承担修复责任。
来源: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