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你们最爱的老王!两会正在如火如荼的举行着,那么今天有啥最新消息呢?哪些代表的发言最值得大家借鉴呢?我们一起来看看。首先第一大好消息就是郑功成代表的建议,他觉得应该放宽公务员报考年龄限制作,带头遏制35岁就业歧视。对于郑代表的发言,小编是完全支持的,无论是就业还是晋升,如今35岁之风已蔓延至各大企业。然而,35岁及以上的员工中不乏务实且优秀者,他们往往充当着年轻员工导师的角色,对单位有着实质性的贡献。应该有效遏制35岁之风,给予劳动者公平公正的机会。
不过说实话放宽没问题,但必须是专业对口或工作经历较吻合的人士且是技术岗位。现在事业单位和公务员,男50岁以上女45岁以上就躺平等退休的数不胜数,而且这批老资格很难管理。公务员招考或考核,我觉得应该加上体能考核,让他们平时多锻炼身体!另外,鉴于公务员招考过热现象,是否可以限制每人不得超过5次公务员报告,给年轻人多点机会吧,有些人多次报告,都已考出经验来了。唯一担心的就是公务员考试放宽年龄意味着要打破铁饭碗,实行企业一样的聘用制,不会有人把自己的饭碗砸了,所以不可能实现。愿望很好,但估计实现不了。
第二大好消息就是张大冬代表的建议,他觉得孩子违法家长必须赔偿被害人,履行情况纳入征信。我觉得张大冬代表的建议特别不错,未成年人犯罪,家长是第一责任人。不能说孩子不够量刑就不了了之。家长应为其对孩子疏于家庭管教的犯罪负相应的刑责,其实这个是少年犯罪背后最大的社会漏洞,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社会的某些丑陋行为都透视着家庭教育的缺失。而家教的第一责任人就是家长。这是社会良性生长的最基础的保证。所以人大立法要特别重视这一部分。只有从根本上对每个细胞的重视,才能长出健康而强壮的体魄。
养子不教父母之过!现在有一些孩子犯罪,大都是父毋长辈们,家教缺失引起的后果,所以孩子犯法,父母应承担失职的责任,接受法律惩罚,一点都不冤枉。建议将未成年人的年龄上限标准下调至8周岁,对于穷凶极恶的犯罪行为该死刑就得死刑,而且还建议除了犯罪孩子应该受到法律严惩外,其家长也应该按同等刑罚标准的帮凶进行量刑,只有这样才能加强各位家长对于自家孩子的管教和约束,才不会处处放肆。还有就是《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改刻不容缓,时代不一样了,社会环境也不一样了,犯罪必严才能震慑犯罪苗头,法律应该保护受害者,而不是犯罪嫌疑人!
第三大好消息就是张伯礼的建议,他提出把故意伤人这类恶性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降到12岁,14岁以上的孩子再也不能拿“我还小”当挡箭牌。说实话对于张伯礼的建议完全赞成,12岁已经是五至六年级了,从入学已经讲纪律教育,二三年级已有普法教育课,各校有警员挂副校长职责的,已在的学生早熟,电视网络发达,各种暴力片充积有样学样。大街小巷到处张贴保护未成年法,使得顽劣少年借法行霸凌勒索斗欧兹事。必须严惩校园霸凌,年龄不能成为豁免权,必须对霸凌者采取严厉措施,建立矫正学校或少教所,对霸凌者集中治理,坚决支持张伯礼院士的建议!
说实话现在的小孩,早熟,早知,他们是现代手机一族,玩智能手机,比很多大人都玩得通透,对玩霸凌的孩子,犯罪了必须严惩,年龄应该下探,但是中国学校教育也应该加强,随着中国大学生就业越来越难,学校应该成立学生心理辅导站,配备几名师资,专门跟踪,观察学生异常行为班底,由一名副校长负责,共同守护学校,学生的安全!校园霸凌的孩子没有一个是一时糊涂做出来的冲动行为,都具有长期性,有针对性的行为,这种孩子只能是越来越疯狂,越来越残暴。只能重刑才足以震撼社会,具有霸凌行为的孩子其家长也难辞其咎,建议对其家长附带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