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全国两会已经拉开帷幕。代表委员思大局、观大势、谋大事,通过全国两会这一重要平台凝聚共识,共商国是。但参政议政,并非只在庙堂之上。

3月1日,新修订的《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该条例在修订过程中,媒体报道了一个细节:湘乡市82岁老大爷陈俊清,获悉消息时已是最后截止日期,情急之下抽出烟盒中的锡纸,写下120余字的意见,最终被采纳到了《条例》第四十条中。

立法建议被采纳,陈俊清获得感满满,也带给人思考:锡纸虽小,但承载了民意;120余字虽短,但民意很重。正如报道所称,“人民的意见,哪怕写在烟盒纸上,一样被倾听。”

“立法是法治之基础,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在立法过程中,倾听民声、了解民情、汇集民意,正是开门立法的刚性要求。面对《条例》的修订,陈俊清积极参与、敢于建言,不因身份而沉默,相关部门对其建议积极采纳,也是尊重民意的生动体现。

立法、修法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公众都有权利“应征”。无论是什么身份,都有被尊重的权利;无论是写在烟盒纸上,还是发电子邮件等,只要是合理有效的,都可能被采纳。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何以见得?一名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群众,在烟盒纸上写的建议最终融进法规条文,就是一个鲜活注脚。

其实,不独湖南,其他省份也有类似操作。总而言之,开门立法是真开门、门开大,既是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也是普遍而常态化的制度安排。这样做,目的很明确,公众对法律法规有什么期待,对具体的法条有什么意见,都有权充分表达出来。而用心倾听、真诚研究每一名建言者的声音,让立法更容易走进公众关切的核心点,实现“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则是相关部门的责任。

近日,人民日报刊文发问:人大立法,基层的声音能被听到吗?答案是肯定的。可以说,通过一整套科学的制度设计,人大立法,充分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实现了广泛听取和充分吸收基层的声音。

基层一线的民意民声传到人民大会堂、传到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有多种方式。比如,近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建立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已经成为吸纳民意、汇聚民智工作的重要机制;再比如,全国人大代表履职尽责,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听取民意、集中民智,然后把它们带到两会上。无论哪一种方式,基层的声音都能被听到,民意都能得到呈现。

民主政治从来都不是抽象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更不是概念化的。不只是开门立法,在参与国家事务管理、国家发展顶层设计等各个方面,都诠释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真实有效。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不仅能激发亿万人民的主动性和创造力,更能保障人民过上幸福生活。

(作者:王石川,来源:红星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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