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爆料称,震惊!近日,广东某中学的一个高三女生,因为用了从香港带回来的沐浴露,身体奇香无比,在课堂上被任课老师闻到,以为她喷了香水,告诉她学校明令禁止此种行为。
不过她坚决否认自己喷了香水,实际上就是沐浴露的味道。由于无法证明自己的清白,多次违规,最后学校给了她“通报批评”的处分!你有遇到过这种情况吗?
- 这究竟是咋回事?
我们来看看该网友提供的信息。这是一份学校发出的的通报批评。
通报批评
据任课老师和年级教导主任反映情况,本校高三(7)班某某同学,在上课期间身上经常有明显香水味,多次劝导仍称是使用沐浴露的味道,不知悔改,本校明令禁止学生喷香水。
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学校管理规章制度,故给予通报批评,望今后深刻反省,积极改正,自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某某中学教导处
2025/02/20
这份通报简明扼要,就是一个女学生喷的香水比较浓郁,而女生坚持说是花露水。但是,这种行为违反校规,并多次提醒劝导无果,于是教导处无奈发文,对其行为予以通报批评。
- 针对此事,网友们迅速围观,议论纷纷。
活该!把沐浴露拿过来不就清白了么?这种不可能会输的学生一般都是理直气壮的。
不管什么香水还是沐浴露,只要味道太重的就不能用,因为教室人多影响教学。
用了香水又如何?我81年出生的。我是一动出汗体质,夏天腋下拥有一股酸汗味,爸爸出差香港给我带了一瓶巴黎香水叫安利丝安利丝,我就隔几天喷一次,那时候我还是读小学呢都没事,怎么现在这么保守了?
不要把关注点放在香水还是沐浴露上。真正的关键点是香味太浓。这点上学生顶着学校的压力,还是坚持用这种沐浴露,其实跟故意用香水本质上是一样的。
先不说是不是沐浴露,反正我是忍受不了电梯里一个人带着强烈香味待在一起的,容易头昏、恶心。
关键是“多次违规”。不管什么原因(除自身带香味外),经过一次警告自己也知道原因,再有第二次、第三次,被处理一点也不冤枉。
正常情况,如果沐浴露香味过浓引起争议应该会暂时停用吧,谁也不愿意老是被同一个理由批评吧。只能说,这个同学头铁,故意这么干:反正我用的是很香的沐浴露(不是香水),所以我就是要用这个,你能拿我怎么样。
很正常,小时候我吃的健胃消食丸,同学非说是巧克力豆,正赶上那会儿学校禁止零食,老师也给了我处分,后来我妈直接拿着药到教育局投诉才撤销处分。
- 其实,这起香水事件并不大,但是网友的热情却不减。说明大家对于学生时代满满的回味,以及对学生教育的高度关注。
从事件本身来看,该女生喷香水(花露水)涉嫌多次违规,而且老师进行多次劝导,就是屡教不改。正如多名网友所言,不管是不是香水,味道太浓烈,就影响整个班上的教学秩序,很多人对香水是非常反感不适的,学校应该考虑照顾更多人的权益。
到不知道为何这名女生为何如此任性,把学校老师的劝导当作耳旁风,有点个性。其实,学校也是没办法,给了一个通报批评,估计还是领导再三考虑的结果。毕竟,也怕孩子想不开,做出极端事件来。
总之,现在学校管理学生确实有难度,特别是处在青春期的孩子,比较叛逆,有想法,有个性。更希望家长多关注自己孩子的一举一动,心态变化,营造一个相对舒适的家庭氛围,呵护孩子身心健康地成长。
对此,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