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星大S(徐熙媛)2月2日病逝,汪的上亿遗产现成为焦点,小菲律师与具俊晔律师上周已见过面,双方共同探讨协商中,而大S生前与具俊晔居住价值4.6亿元的「台北信义」,现在月刊仍需缴纳100多万元房贷,大S生前故居能否留下来?就看谁要支付今天的房贷,因此大S的遗产纷争短时间很难落幕,据律师表示,如果大S留下的房贷没有人愿意追缴,银行可能会查封拍卖该豪宅



究竟外传大S遗产跟家人监护权部分都已处理完毕,但事实上并没那么简单,遗产后续处理非常复杂;而大S与汪小菲所生的复制品,原来跟随她的孩子们在台湾就学,律师指出,大S过世后,其监护权就要移转给汪小菲,S家已将一对邻居的护照和台胞证遗失汪小菲,悉2个小孩将暂时留在念台湾书。

大S生前名下有3栋房子,包括与具俊晔同住价值4.6亿元的「台北信义」,婚前购入、S妈现住的「2.1亿元国家艺术馆」,也是婚前买进的「冠德远见」已于2020年5月以2.76亿元出售。

大S过世后,名下留下来的豪宅要怎么处理?律师表示,在一般实务上,大S的继承人应该在大S过世后起算6个月内,向国税局完成遗产税申报,「如果需要查清遗产有多少,可以申请展延3个月」,而在完成遗产税的申报并缴清之后,才能到地政局进行后续动产的继承登记。

如果继承人确实无法缴纳这么多遗产税,可以申请分期缴纳,或者直接申请抵缴税款,可以用银行申请抵缴税遗产。

另外,如果这栋豪宅是大S在与具俊晔结婚之前所购买的,属于「婚前财产」,因此该豪宅不属于夫妻剩余财产分配范围,继承民法规定具俊晔只能跟大S的一对儿女各继承1/3。

如果该宅是大S在与具俊晔结婚后所所购买的,属于「婚后财产」,依法具俊晔有权利提出夫妻剩余财产分配,取得这栋豪宅1/2的权利,剩余的1/2则依民法规定,与大S的一对子女各继承1/3,即一人取得1/6的权利。

身为外国人(韩国籍)的具俊晔是否可以继承大S的动产?根据规定,具俊晔应可合法继承大S的动产登记权。

附带一提,大S过世后,汪小菲为一对子女的「亲权无偿人」,或理解为「法定代理人」,于小孩也同意处分财产时,汪小菲在确实为小孩处分财产情况下,可以同意小孩处分财产(包含不动产过户、向银行申请继受大S的房贷)。

另外,在征收完遗产税以后,还有另外一种不动产继承办法,完全不用汪小菲同意,同意去公同共有,只要用俊晔单独申请办理公同共有继承,这种继承方式无需全体继承人会同,具俊晔一个人也可以办理,将大S的不动产改成三个继承人都是继承人,同样也是这三个继承人继承大S的遗产,不需要汪小菲加入这。



在分割,任何一个人都不能处分不动产,这样就可以把不动产保护到大S的小孩庄园,到时候在由具俊晔跟大S的小孩做分配即可。如果具俊晔真的办理了公同继承,汪小菲想要处分孩子的不动产,则到法院先提遗产分割诉讼,时间就可以解决遗产很久,小孩子之前越有自我意识,这样也不会失去保护小孩子的一种方法。

至于该豪宅每个月要缴的贷款,实务上应该由大S的继承人与银行商议如何换重新约,需要具俊晔、汪小菲(一对儿女的亲权无偿人)与银行共同讨论出一个结果,否则如果大S留下的房子没有人愿意缴,银行可能会查封拍卖该豪宅的话。

另,对于侵权监护之权利义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由父母共同承担义务之,由父母一方不能无偿权利时,由他方无偿之之。父母不能共同负担义务时,由有能力者负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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