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建萍代表



成新湘代表



石佳代表



许忠代表

◆检察机关不仅在普法方面提供更精准的法律服务,还牵头协调行政机关等制定促进行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不断健全非遗保护体系。

◆将“数字非遗”纳入公益诉讼范畴,明确数字化侵权行为认定标准。

◆加强非遗保护知识普法宣传,增强非遗传承人知识产权意识。

◆希望检察机关与文化、旅游、教育等部门加强协作,共同推进非遗保护和传承工作;借鉴国际经验,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

刚刚过去的蛇年春节是首个“非遗版”春节。随着“春节——中国人庆祝传统新年的社会实践”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中国共有44个项目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名册,总数居世界第一。当下,中国“非遗热”持续升温。如何让“非遗热”真正转化为文化传承的持久动力?今年全国两会上,记者注意到一份关于中国刺绣申报世界非遗的建议。

这份建议是由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苏州高新区镇湖刺绣研究所艺术总监、苏州大学苏绣艺术研究院名誉院长姚建萍牵头,联合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湘绣研究所有限公司总经理成新湘共同发起的。

“我们的初衷是希望中国刺绣被更多人看见。”成新湘代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中国刺绣承载着厚重的历史和深远的文化,但在全球化浪潮的冲击下,中国刺绣所承载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涵容易被淹没、忽视。我们希望借此次申遗机会,系统梳理刺绣技艺体系,提炼文化符号,推动中国刺绣走向世界。”

姚建萍代表深耕苏绣40余年,一直以来致力于弘扬“针尖上的国粹”,并将专业特长与代表职责紧密结合,助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产业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她在调研和工作中发现,人才青黄不接带来的传承乏力是当下刺绣行业面临的困境。

成新湘代表也注意到了这一问题。自2018年当选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以来,她先后提交了“关于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加快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建议”“关于鼓励扶持大学生‘非遗+创新创业’的建议”“加强湘西苗医药保护与传承的建议”“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等18项建议。

代表们切实将“绣花精神”融入履职工作,检察机关也下足“绣花功夫”写好履职答卷。近年来,检察机关在助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工作中,通过检察公益诉讼、知识产权保护、非遗法治宣讲等多种举措,为刺绣类非遗传承与创新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江苏省苏州市检察机关不断加大对以苏绣为代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不仅在普法方面提供更精准的法律服务,还牵头协调行政机关等制定促进行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不断健全苏绣非遗保护体系。此外,检察机关关注到了网络直播间销售伪劣苏绣产品等新业态发展带来的问题,并以公益诉讼为切口,协同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督促加大互联网平台监管力度。”姚建萍代表讲出了她的观察。

“我了解到,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方面,多地检察机关成立专门团队,针对刺绣类非遗的知识产权问题开展综合保护。例如,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检察院打造‘彝绣花开’检察文化品牌,出台十条措施保护彝绣企业和绣娘权益,打击仿冒、抄袭等侵权行为,并推动彝绣申请地理标志和专利。”成新湘代表表示十分欣慰。

今年,成新湘代表又关注到非遗刺绣遭受数字化侵权的问题。“面对刺绣纹样被数字化复制、AI生成图案剽窃传统针法等新问题,希望检察机关将‘数字非遗’纳入公益诉讼范畴,进一步明确数字化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成新湘代表说。

作为苗绣技艺传承人,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湘西七绣坊苗服饰文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石佳希望进一步明确行业标准,倡导良性竞争,通过制定相应的税收政策,鼓励非遗刺绣产业的发展。同时加强非遗保护知识普法宣传,增强非遗传承人知识产权意识,并为非遗传承人提供公益法律服务,帮助他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同样关注非遗传承与保护的全国人大代表、上海歌剧院院长许忠注意到,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施行首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就聚焦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发布了指导性案例。“这不仅为各地检察机关办理类案提供规范和指引,也为检察公益诉讼履职提出了更高要求。希望检察机关一方面与文化、旅游、教育等部门加强协作,共同推进非遗保护和传承工作,另一方面加强与国际组织合作,借鉴国际经验,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许忠代表表示。

(来源:检察日报·法治中国两会特刊 记者:张子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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