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字工作简报,阐述主要目标,还在进行中,代表们的建议,呼声一个比一个高。
都说了点啥?
“每个群体都没落下”
2024年发生在邯郸的初中生将同学杀害并埋尸案,真相揭露的时候,所有人都心情复杂。
年龄虽小,主凶却表现出非常过硬的心理素质,任凭怎么问,都不开口,直到调出了监控视频,才承认了罪行,而这时,受害者已经面目全非。
因为作案时已经年满12周岁,虽未满14周岁,主凶最终仍被无期徒刑,一名帮凶也得到有期徒刑十二年的处罚。
校园事件频发,对此,张伯礼建议将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刑责年龄降低到12岁,与此同时,建议学校增设安全专员制度,最好建立起动态的霸凌风险评估档案,对重点学生实施定期约谈,以免更坏的结果发生。
防患于未然总好过事过后悔,校园安全事件确实需要多加注意,张伯礼的这个建议,得到了很多人的好评。
人到中年,上有老下有小,轻易不敢失业,本就如履薄冰,很多岗位还有不成文的年龄限制,面对35岁限制入职情况,郑功成不认同,也对此提出建议。
延迟退休已经提出,再搞“年龄歧视”的话,对劳动者而言无疑会是损害,门槛说是在筛才,其实也是在浪费人才资源,长此以往,就业的结构性矛盾只会越来越大。
工作需要公平的竞争,而一个岗位,最看重的应该是个人能力,而非年龄或者性别,说到这,张强的建议也可以提一下。
晚婚晚育的情况在各个国家都很普遍,虽共同撑起小家,但母亲付出的还是要更多一些,尤其职场女性,为此,张强建议试点“父育假”,以平衡生育背后的家庭责任,企业也可为母亲提供弹性工作制,或者对“妈妈岗”给予专项补贴。
想要破解不敢生的困境,就要设身处地的去想年轻人的担忧到底是什么,解决了后顾之忧,生育自然就水到渠成。
代表拜文汇的建议也很生育有关,年轻小夫妻不敢生,很大一部分就是因为经济原因,他呼吁延长产假,保证不低于六个月,同时将陪护假提到最低30天。
网友纷纷留言,这些都是好建议,还有吗?
“有一致,也存在分歧”
代表刘庆峰的建议,陷入了激烈的讨论。
鉴于AI的高速发展,他建议可以将AI能力纳入新课标,未来的考试,闭卷只占权重的70%,而开卷考试的30%将作为评判孩子使用AI工具等能力的依据。
能理解初心,不想让孩子死读书,要知道活学活用,但这个建议,却引起了一部分人的担忧“农村的孩子怎么办?”
虽然说智能手机已经普遍,但是AI用具差距还在,这一点,网友们讨论的很是激烈,也有不少觉得教育也该与时俱进一下,只是具体怎么做,可能还有待商榷。
同样意见不一的,还有删除离婚冷静期的建议。
支持者觉得,双方明明都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有权利决定自己的婚姻是否要继续下去,耽搁这一段时间根本就没有必要。
反对者的说辞也有道理,年轻人正是血气方刚,情绪上头的时候,说离就离,程序若太多容易,婚姻就不被当回事,设置冷静期,可以避免人在冲动的情况下做出决定。
有人提出反对,称若确定想离婚而非一时情绪问题的话,完全可以走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这条路,这样想,没问题,但存在不可抗力,诉讼离婚,第一次基本不会判离,而到第二次审理,中间拉扯的过程,可能会超过一年。
而婚姻问题中不乏出现暴力行为的,也有在离婚冷静期出现过恶劣案件的,方方面面,都要考虑,但相信,到最后,是否删除离婚冷静期这个问题,一定能找到种两全其美的做法。
“提拐色变”
单独的篇幅,着重介绍李紫微代表的建议,多年来,她一直关注妇女儿童权益,面对拐卖妇女儿童案,她建议建立户籍异常人员统一采血筛查机制。
只要有人员出现状态异常,第一时间开展强制性的DNA采血筛查,然后将采集到的数据迅速与全国打拐DNA数据库对接。
当然,也不能一棍子打死,对异常数据还需启动复核机制,避免误伤那些合法收养孩子的家庭。
还没完,以杨妞花为例,被拐20多年才找到自己的亲人,主凶余华英被执行死刑,但不是所有人都能有这份幸运,很多时候,虽然发现了犯罪分子,案件却可能已经超过了追诉期,这种情况,受害者及家属也很难去有效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针对这种情况,李紫微建议取消拐卖犯罪追诉时的有效限制,同时还要增设“组织非法送养”“伪造亲子关系证明”等新罪名,以求实现买卖同罪同罚。
拐卖这两个字太过沉重,无论是拐还是卖,行为都属犯罪,明知犯罪而为之,这种情况,岂不是知法犯法,当然不能在定罪中置身事外。
愿天下无拐,也希望一些好的建议被采纳后能够尽快实施,为民众更好的生活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