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崇明区内陆水域(含自然河道及湖泊)每年2月16日至5月16日实施全面禁渔。期间严禁使用地笼网、机吸耙刺等11类破坏性渔具,违者将面临最高5万元罚款;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三条规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为切实落实2025年内陆水域禁渔管理制度,近日,区农业农村委执法大队联合公安部门及乡镇农办启动首次联合执法行动。本次行动重点针对“电毒炸”及“地笼网”等非法捕捞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对城桥镇、港西镇、建设镇、东平镇等四镇水域实施“水查、岸巡、陆堵”立体化执法,打好本年度内陆禁渔执法攻坚战。
本次行动集结三方执法力量,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0余人次,调配执法车辆10台、执法艇6艘,形成水陆协同的高压执法格局。专项工作组采取“渔政+河长+警长”三长联动机制,综合运用“水上查、岸边巡、陆上堵”等手段,对重点河段实施拉网式排查。经系统整治,累计清理禁用渔具40余件,实现全域河道违规网具动态清零。
整治与宣教并举,属地乡镇同步开展禁渔普法行动。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入户普法宣讲、新媒体平台推送等形式,向沿河居民宣传禁渔期政策法规及禁用渔具类型,累计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有效提升群众生态保护意识。
下阶段,区农业农村委执法大队将持续织密执法监管网络,强化夜间红外监测,深化跨部门协作机制,从严打击违法捕捞行为,确保渔业资源科学修复,维护崇明世界级生态岛水域生态安全。
资料:崇明三农
编辑:陆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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