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速递

经济观察网讯 据金融监管总局网站消息,为更好发挥股权投资对科技创新和民营企业发展的支持作用,3月5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的通知》(金办发〔2025〕19号,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优化完善试点政策。

2024年9月,金融监管总局印发通知,将五家大型商业银行设立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范围由上海扩大至北京等18个城市,并纳入稳经济增长一揽子增量措施抓好落实,指导大型商业银行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推动试点落地见效。目前已实现18个城市签约全覆盖,签约金额超过3500亿元,取得积极成效。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通知》,从以下三方面进一步扩大试点:

一是将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范围扩大至试点城市所在省份。此前,试点政策仅允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通过附属机构发行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试点城市范围内开展股权投资。《通知》明确,相关基金可以在试点城市所在省份范围内进行股权投资,有利于扩大基金的项目支持范围,吸引带动更多社会资金参与基金募资,降低基金运作成本,提升运作效率。

二是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发起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目前,五家大型商业银行设立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通过试点,探索了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重要模式。稳妥有序增加参与试点的机构数量,有利于调动更多资金和资源参与试点,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创新和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

三是支持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通知》明确,支持保险资金依法合规投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通过附属机构发行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发行的债券或者参股金融资产投资公司,有利于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优势,拓宽股权投资试点资金来源,进一步丰富科技企业多元化融资体系。

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推动优化完善股权投资环境,指导金融资产投资公司持续完善制度流程,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绩效考核体系,强化风险管控,不断提升股权投资管理水平,更好支持科技创新,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的通知

各金融监管局,各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养老金管理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国办发〔2024〕31号)相关要求,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于2024年9月印发《关于做好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扩大试点工作的通知》(金办发〔2024〕100号)和《关于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范围的通知》(金办便函〔2024〕1210号)。结合试点工作开展情况,为更好发挥股权投资对科技创新和民营企业发展的支持作用,经金融监管总局同意,现就进一步扩大试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范围扩大至试点城市所在省份。金融资产投资公司通过附属机构发行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可以在试点城市所在省份进行股权投资,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创新和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

二、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发起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相关准入事项按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4号)等规定办理。

三、支持保险资金依法合规投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通过附属机构发行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发行的债券或者参股金融资产投资公司,拓宽股权投资试点资金来源。

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应当按照《关于做好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扩大试点工作的通知》(金办发〔2024〕100号)等相关要求,持续完善制度流程,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绩效考核体系,强化风险管控,不断提升股权投资管理水平,更好支持科技创新,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2025年3月5日

编辑:刘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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