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社厅发布24年度高级经济师-人力资源专业职称评审安排通知,材料报送采取线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一起来看看具体通知!



福建省高级经济师-人力资源专业评审安排



■材料报送流程

采取线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

(一)线上申报

1.线上申报网址:http://220.160.52.235:9080(福建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平台,推荐使用360安全浏览器极速模式或者谷歌浏览器)。申报时间:2025年3月5日至3月31日,线上审核截止时为2025年4月6日

2.各单位应组织指导申报人员按照“福建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平台”的“政策文件”栏目中有关操作流程、要求申报,于2025年4月6日前完成对符合条件申报人员的审核上报。

3.线上申报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联系咨询平台技术服务工作人员,电话:0591-87800113;19356504135。如无法注册或登录“福建省社会用户实名认证和授权平台”,请联系福建省电子政务建设运营公司,电话:0591-62623959。

(二)现场审核

未经线上申报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与线上已审核通过材料不一致或不全的,材料不予受理。

省直有关单位、各设区市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应对收到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2025年4月1日至4月22日集中报送材料(材料报送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思儿亭路11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服务中心2楼综合窗口。联系电话:0591-83568375。)。

申报后需修改、补充材料的,应在组织评审前,由省直有关单位、各设区市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统一收齐后提交至省人社厅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三)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人员可自行登录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rst.fujian.gov.cn)-“政务公开”-“最新文件”或“人事信息”栏目或福建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平台(http://220.160.52.235:9080)相应栏目下载所需表格,按规定填报(不得增减表格栏目),并按《申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要求报送材料。

(2)提交的论文、奖项、业绩等应为任现职以来取得,并与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相关。任职年限、论文发表、奖项业绩取得和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

(3)在职取得本科以上学历或学位的,须提供各前置学历证书并在相关表格中注明。教育部学信网能正常查询到学历、学位证书信息的,可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编号和学信网查询结果截屏图,无须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在国外取得的学历、学位应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证明。

(4)申报人员应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继续教育经历”一栏详细登记2020-2024年的继续教育情况,年均不少于90学时,由主管单位填写审核意见并盖章

(5)业绩证明材料应体现申报人是相关项目的负责人或主要骨干。

(6)评审未通过的再次申报者,应补充新的业绩、论文材料,未补充新业绩、论文材料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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