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穗法院瓦寨人民法庭与村委会、综治中心、派出所共同调解一起离婚纠纷,被告当庭一次性支付孩子抚养费。

原告姜某与被告谢某离婚纠纷一案,原告姜某到法庭递交诉状后,经承办法官了解,原、被告矛盾较大且情绪激动。案件经承办法官评估后,邀请村委会、综治中心、派出所共同参与调解,最后在各调解人员的耐心劝说下,被告同意一次性支付孩子抚养费并当庭履行。


近年来,三穗法院瓦寨法庭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引领,与辖区各村委、综治中心建立联动机制,整合解纷资源,合力开展调解工作,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同时加大对诉前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让每一位当事人充分认识到诉前调解的优势,乐意在诉前解决纠纷,正确处理各种矛盾。

来源:瓦寨人民法庭

编辑:李枫桥

初审:邰 睿

二审:李天林

三审:杨 勇

签发:邓怀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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