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作为改善民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的民生工程。

近年来,人民法院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救济解困、修复社会关系、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让司法温暖直抵民心。

应救尽救,切实解决群众难题

“关心诉讼困难群众,是为人民司法的生动体现。人民法院坚持应救尽救,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努力让更多因案致困的诉讼群众得到及时帮扶,充分体现了司法的温情关怀。”全国人大代表、渭南鼎信创新智造科技有限公司逆向工程技术员刘盼接受采访时表示。

刘盼谈到,陕西法院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时,以“如我求助”的情怀切实关注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同时,法院集中开展涉民生小标的执行案件司法救助专项活动,加强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拓展了司法救助覆盖面。2024年,陕西法院决定司法救助1785件,同比上升13.48%,发放司法救助金5718.49万元,同比增加643.96万元。

“这些数据的背后,是人民法院对困难群众的切实关怀,是实实在在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的生动实践。”刘盼表示。

多方参与,构建涉未成年人长效救助体系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一项社会工程,尤其是对遭受各种伤害的未成年人给予保护至关重要。

全国人大代表,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金湖县供电分公司五级专家、信息通信运检技术吉兰芳提及自己在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法院调研时,详细了解了该院构建涉未成年人“法院﹢N”长效救助体系的做法。

“‘法院﹢N’,对遭受伤害的未成年人,在执法维权的基础上给予司法救助,解决其家庭急难愁盼问题。再通过联动的方式,让相关单位和组织参与进来对其进行后续帮扶,实现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全程护航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这样的做法很具体、很周到。”吉兰芳肯定道。

构建“法院﹢N”体系,源于金湖法院审理的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小学生小光在课间玩耍奔跑时与同学发生碰撞摔倒,导致受伤致残。

相关民事案件审结后,考虑到小光家庭的实际困难,以及后续涉及康复、复学、成长等问题,金湖法院给予其司法救助2万元,并联合当地关工委、民政、教育、社区等开展多维度救助,推动建立未成年人救助长效机制,便于以后遇到类似涉未成年人案件及时救助。

吉兰芳认为,司法救助只是帮扶措施之一,对那些身体致残、精神受到伤害的未成年人来说,需要长期关注。“这需要社会各方都参与进来,开展主动救助、联动救助、全面救助、精准救助,切实帮助未成年人摆脱生活困境,回归正常生活。”

规范管理,确保司法救助精准有效

司法救助金从审批到发放周期较长,耗时长会导致救助成效大打折扣。为进一步提高办理司法救助案件质效,帮助当事人更便捷地申请司法救助,各地法院都在不断实践探索。

刘盼提及,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加强国家赔偿审判和司法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探索推进联动救助、资金量化使用、救助案件要素式审查等制度创新,促进全省司法救助工作全面归口管理,落实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救助清零专项工作的要求,让群众对司法救助工作有更多获得感。

其中《陕西法院司法救助案件要素式审查工作指南》通过规范司法救助审查报告文书样本,使当事人申请救助和各级法院核查材料清单化、表格化、便捷化,救助标准认定更加规范精准,节省了政策解释和上下协调时间,司法救助案件平均办理时间减少7.25天。

刘盼建议,陕西高院要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协同合作,在案件审查、信息共享、数据统计、资金保障等方面,积极探索构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联动保障体系,促进司法救助工作惠及更多困难群众,把这个民心工程办得更好。(记者 王珊珊 刘辉 通讯员 伍晓伟)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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