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小辣椒,禁止搬运抄袭、AI洗稿,侵权必究)
近日,宕昌公安交警开展“五小车辆”及电动车安全隐患整治行动!
明确自3月起,除持续严查骑乘人员未佩戴头盔外,将对“五小车辆”实施四项重点整治措施。
那么,什么是“五小车辆”?哪些行为会被处罚?今天小辣椒带大家来详细解读一下。
一、“五小车辆”的定义范围
根据相关车辆办理管理可知,“五小车辆”特指五类重点管理车型:
电动自行车:时速≤25km/h且具有脚踏骑行功能
电动轻便摩托车:时速≤50km/h需持F证驾驶
电动三轮车:包含快递、环卫等专用车型
老年代步车:未纳入国家机动车目录的封闭式电动车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需持专用号牌及操作证
特别提醒:2025年3月起,所有在用电动车必须完成登记上牌,逾期未办理将面临扣车处罚。
这些车辆都是小巧轻便、操作简单、价格实惠的代步车辆,深受广大市民的喜爱。但是由于部分车主安全意识淡薄,驾驶行为不规范,导致这些车牌频繁被查。
二、电动车上路的4大违规行为正在严查,一起来看看!
1、严查电动车酒驾
酒驾不仅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任,更是对他人的严重威胁。当车主骑电动车时,酒精含量≥20mg/100ml即构成违法。去年,武都区查获首例电动轻便摩托车醉驾案件,当事人已被刑事立案。
处罚标准:
首次酒驾:暂扣驾照6个月+1000-2000元罚款(机动车类)
电动自行车酒驾:警告或50元罚款(非机动车类)
醉驾:吊销驾照+5年内禁驾+追究刑事责任
2、严查电动车无牌无证
无牌无证的“五小车辆”如同道路上的“隐形杀手”,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逃逸追责难度极大。
因此,交警部门将对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的“五小车辆”进行严厉查处。车主需尽快办理相关牌照和证件,确保车辆合法上路
未悬挂号牌:扣留车辆+20-200元罚款
驾驶无证车辆:机动车类处200-2000元罚款,可并处15日拘留
3、非法改装(现场拆除+罚款)
为了遮阳挡雨,部分车主擅自对电动自行车进行非法改型,如加装遮阳伞等。去年,有快递员因电动三轮车加装顶棚被责令现场拆除,并处罚金200元。
罚款标准:
非机动车改装:50元罚款(《甘肃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35条)
机动车改装:500元以下罚款并责令恢复原状
4、违法载人(分车型处罚)
部分车主为了贪图方便,擅自搭载多人上路。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交通法规,还严重威胁了道路交通安全。
电动自行车:限载1名12岁以下儿童,违规处50元罚款
电动轻便摩托车:禁止载人,违者扣3分+200元罚款
电动三轮车:货箱严禁载人,违者按“货车违规载客”处理
对于五小电动车上路的新要求,你有什么看法呢?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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