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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应当取得驾驶证才能上路行驶

驾车时遇到交巡警设卡检查

应当提前减速停车并配合检查

若抱有侥幸心理

强行冲卡逃避检查

可能会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近期交巡警查获一起

无证驾驶、肇事逃逸并“冲卡”逃跑的

交通违法案例

涉事司机向某某被依法严处

现予以曝光

请大家引以为戒

案情回顾:冲卡逃窜终落法网

当晚,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龙都大队民警在辖区天援路设置检查点,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19时37分许,一辆车牌号为渝A02***的小型轿车朝着检查点驶来,但该车却未和其他车辆一样排队接受交巡警检查,而是突然开始倒车企图逃离检查点。在倒车过程中,该车驾驶人一时不慎,与停放在路边的一辆小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这一异常情况,引起了执勤民警的注意,民警立即朝着该车所在位置跑去,并向该车驾驶人喊话,示意其立即下车接受检查。然而,该车驾驶人却无视交巡警的指示,毫不理会交巡警的喊话,径直驾车强行冲卡逃离了现场。


民警立即对该车展开了查缉,通过调取沿途监控,民警很快便锁定了该车驾驶人信息将其查获,并将该驾驶人传唤至交巡警大队接受调查。

经查,该驾驶人姓向,男,43岁。向某某因逾期未换证被公安机关依法注销了机动车驾驶证。当天,向某某无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当行驶至天援路时,发现前方有交巡警正在检查车辆。向某某想着自己没有驾驶证,害怕被交巡警查处,于是便悄悄倒车想要逃避检查。在倒车过程中向某某未注意观察,不慎与停放在路边的车辆发生碰撞。至此,向某某仍然没有熄火停车,眼见自己已被执勤民警发现,但他依然选择铤而走险,无视民警指示强行冲卡逃离现场……

依法严惩:多项违法合并执行

向某某驾车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后逃离现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有关“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之规定,交巡警依法认定其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对向某某“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后仍驾驶摩托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负有责任的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且违法行为人积极赔偿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行为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500元,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对向某某在明知交巡警在前方进行设卡检查的情况下,因害怕被查处而不遵从现场执勤警察指令,阻碍民警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作出政拘留4日的处罚。以上违法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处以向某某罚款2500元,行政拘留11日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守法出行保平安

无证驾驶危害大:失去驾驶资格仍上路,不仅面临高额罚款、拘留,一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拒赔,需自行承担巨额赔偿。若致人重伤或死亡,更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面临刑事处罚。

冲卡逃逸后果重:逃避检查易引发二次事故,威胁公共安全;拒检冲卡属阻碍执法,将加重处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守法才能保平安:万州交巡警将持续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主动配合执法检查,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逃避监管的侥幸行为终将付出沉重代价!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请珍爱生命、敬畏法律,切勿以身试法。守法驾驶不仅是对他人负责,更是对自己和家人的保护。

来源:万州交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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