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4日 《法治日报》第9版

宝鸡法院:以司法之力助推文旅融合“出圈”“出彩”

“2024年,全市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两山’理念,审结非法采矿等环境资源案件45件,巩固‘三屏两水一平原’生态基底,筑牢生态之城、美丽宝鸡司法保护屏障……”近日,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尤青在宝鸡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作法院工作报告时如是说。

近年来,宝鸡法院全力守护当地得天独厚的生态资源与文化根脉,以司法之笔绘就了助力保护与发展的生动图景,激活了文旅融合发展的“一池春水”。

筑牢司法屏障

2月19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主办、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承办的“2024年中国考古新发现”评选结果揭晓,宝鸡市周原遗址入选。

周原遗址位于宝鸡市扶风、岐山一带,是先周时期周人的都城所在、西周王朝的发祥地。因周原遗址文物遗存众多,盗掘文物的“黑手”也曾伸向了这里。

2021年3月至案发,王某、刘某某、李某某、刘某四人多次结伙流窜至周原遗址保护区内,使用金属探测仪等工具探测、盗掘文物,先后将盗出的青铜鼎、青铜编钟等多件青铜器出售。


面对周原遗址保护区核心区域的文物被盗掘的情况,扶风县人民法院雷霆出击,依法审理认定四人的犯罪行为均已构成盗掘古文化遗址罪,遂分别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四个月至十一年四个月不等,并处罚金10万元至6万元不等。该案还成功追回包括两件国家一级文物在内的青铜器13件。

上述案件的办理是宝鸡法院以司法利剑守护文化根脉的一个缩影。

工作中,宝鸡法院依法对盗掘古墓、非法买卖文物、损害破坏遗址及其风貌环境的行为严惩不贷,撑起文旅资源“保护伞”。仅2024年,宝鸡法院共审结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等犯罪案件24件。

同时,宝鸡法院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着力打造专业化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先后设立12个环境资源保护法庭,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在案发地公开审理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等案件,积极推广补植复绿、土地复垦等受损环境替代性修复方式,让司法判决从“一纸文书”化为“一抹青绿”,助力将当地山水之美、人文之韵转化为文旅产业蓬勃发展的新动能。

凝聚多元合力

去年9月,游客宋某在太白山景区一酒店客房内不慎摔伤,双方因医疗费等赔偿问题意见不一。

接到案件后,眉县人民法院汤峪人民法庭、镇司法所、旅游区管委会等有关人员第一时间响应,积极做好游客及其家属的情绪安抚工作。承办法官结合案件事实、损害后果等情况向游客和酒店释法明理,细算经济账、时间账、信誉账,妥善消解了双方的顾虑。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达成和解。该纠纷的成功化解得益于汤峪法庭参与构建的“4+N”网格化调解网络。


为加大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工作力度,做实“抓前端、治未病”,当地组建了由法庭、矛调中心、派出所、司法所为固定主体,根据不同纠纷类型增加“N”个有关单位的“4+N”纠纷协同解决机制,对旅游合同、旅游服务、旅游消费等民事纠纷案件快介入、快调处,全力保障游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2024年,汤峪法庭收案259件,其中调解181件,调解率为69.88%。法庭先后被评为全省“枫桥式人民法庭”和“三秦最美法庭”。

为构建协同治理“生态圈”,宝鸡法院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文旅发展一盘棋”格局,积极发挥司法保护基地集“预防—惩治—解纷—教育—修复”于一体的全链条治理作用,在重点生态旅游区域,联合检察院等单位跨区域设立多个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赋能产业发展

在宝鸡始发、穿越秦岭的6063次列车内,金台区人民法院开设的“移动普法课堂”,正在为旅客提供各类法律咨询服务。

为让法治精神与本地文旅“名片”相辅相成,宝鸡法院努力将普法宣传融入文旅场景,每逢旅游旺季,在陇县关山草原等热门景点,法官干警化身宣传员、调解员、服务员,为广大游客和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暖心、专业、高效的司法服务,满足文旅行业发展的多元司法需求。


2024年,宝鸡法院在各热门旅游景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46场,为游客和市场主体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5900余人次。

旅游因文化底蕴深厚而行稳致远,文化因法治赋能而焕发生机。宝鸡法院加强对传统非遗特色品牌的司法保护,深入调研“凤翔泥塑”“西秦刺绣”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品牌打造以及商业挖掘过程中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现实需求,就商标注册、外观专利创新等提出针对性建议,从源头上减少非遗侵权纠纷发生,为地方特色非遗文化发扬传承保驾护航。

“法治是优化营商环境的稳固基石,更是推动文旅产业发展的坚实保障。我们将坚定以司法力量守护文化根脉、滋养产业沃土,让自然珍宝与文化瑰宝在法治润泽下焕发崭新光彩,以高质量司法助力书写文化赓续与经济融合发展的新篇章。”尤青说。

记者:孙立昊洋 马金顺

通讯员:仇阿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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