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配处方管理制度应知应会

「9类人员31条问答」



  • 导语:杏林职苑根据《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全国公立医疗机构行风管理核心制度要点(2024年版)》(国卫医急发〔2024〕22号)等规定,及杏林职苑编制的《外配处方管理制度》,特编写《外配处方管理制度应知应会》,以一问一答形式介绍九类人员应知应会知识(31条问答),有助于制度理解与落实,可供各级公立医院内部培训参考。
目录

一、医师

二、药师

三、临床科室负责人

四、临床科室质量小组

五、医务部人员

六、药学部人员

七、信息科人员

八、患者服务中心

九、全体医务人员

附:要点提炼



一、医师

Q1:开具外配处方需满足哪些条件?

A1:

1.患者需使用本院未配备的药品;

2.患者主动要求且病情允许;

3.药品需符合本院《外配处方药品目录》,或经审批使用目录外药品。

Q2:开具外配处方前必须完成哪些流程?

A2:

1.向患者充分说明外配处方的风险及注意事项;

2.签署《外配处方患者知情同意书》;

3.填写病历,详细记录外配原因、药品信息及患者知情情况。

Q3:开具外配处方前必须完成哪些患者告知义务?

A3:需向患者说明外配处方的目的、流程、风险(如质量、价格差异、用药安全等),并取得其书面知情同意书,并存档

Q4:开具目录外药品需如何操作?

A4:

1.填写《目录外药品使用申请表》,附病情评估资料和知情同意书;

2.提交药学部审核,通过后由医务部审批;

本专栏《2025公立医院行风管理20项核心制度应知应会》系杏林职苑根据《全国公立医疗机构行风管理核心制度要点(2024年版)》《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等政策法规规定,以及杏林职苑编写的《2025公立医院行风管理20项核心制度汇编》,结合医院管理实践,精心编制,可供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内部培训参考。欢迎将本专栏加入书架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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