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配处方管理制度应知应会
「9类人员31条问答」
- 导语:杏林职苑根据《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全国公立医疗机构行风管理核心制度要点(2024年版)》(国卫医急发〔2024〕22号)等规定,及杏林职苑编制的《外配处方管理制度》,特编写《外配处方管理制度应知应会》,以一问一答形式介绍九类人员应知应会知识(31条问答),有助于制度理解与落实,可供各级公立医院内部培训参考。
目录
一、医师
二、药师
三、临床科室负责人
四、临床科室质量小组
五、医务部人员
六、药学部人员
七、信息科人员
八、患者服务中心
九、全体医务人员
附:要点提炼
一、医师
Q1:开具外配处方需满足哪些条件?
A1:
1.患者需使用本院未配备的药品;
2.患者主动要求且病情允许;
3.药品需符合本院《外配处方药品目录》,或经审批使用目录外药品。
Q2:开具外配处方前必须完成哪些流程?
A2:
1.向患者充分说明外配处方的风险及注意事项;
2.签署《外配处方患者知情同意书》;
3.填写病历,详细记录外配原因、药品信息及患者知情情况。
Q3:开具外配处方前必须完成哪些患者告知义务?
A3:需向患者说明外配处方的目的、流程、风险(如质量、价格差异、用药安全等),并取得其书面知情同意书,并存档
Q4:开具目录外药品需如何操作?
A4:
1.填写《目录外药品使用申请表》,附病情评估资料和知情同意书;
2.提交药学部审核,通过后由医务部审批;
本专栏《2025公立医院行风管理20项核心制度应知应会》系杏林职苑根据《全国公立医疗机构行风管理核心制度要点(2024年版)》《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等政策法规规定,以及杏林职苑编写的《2025公立医院行风管理20项核心制度汇编》,结合医院管理实践,精心编制,可供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内部培训参考。欢迎将本专栏加入书架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