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中山市发布公示称,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十三、十六项任务已完成整改。
其中,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项任务指出,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两高”项目上马把关不严,节能审查监管责任缺位。2020年以来,全省121个在建或建成的用能1万吨标准煤以上“两高”项目中,未经节能审查的达42个,占比34.7%。
中山市涉及反馈问题所提违规项目中的1个,为某建材公司年产250万米预应力混凝土管桩产品项目,已督促企业完成整改并向省能源局报送整改报告,2021年11月收到省能源局同意项目恢复生产运营的复函。中山市举一反三,加强项目自查。经梳理,2020-2023年期间,中山市超过批复能耗开展生产项目共6个,截至2023年底已全部完成整改。同时,中山统筹谋划,严把节能审查关;聚集监管,落实节能监察。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三项任务指出,截至2021年8月,全省仍有276万农村人口未实现集中供水,且全省农村集中式供水水源仍有7%水质不达标。中山市已于2019年前完成农村集中供水全覆盖。2022年以来每季度组织开展全市饮用水水源地监测,落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监测数据显示,中山市农村集中式供水水源水质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标准,符合饮用水水源地管理要求。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六项任务指出,近年来,珠三角河道非法洗砂洗泥行为日益猖獗,污染河道水质,改变河床形态,威胁行洪和航道安全,对水生生物栖息繁衍带来不良影响。
对此,中山市坚持“打击非法,保护合法”原则,严格落实省整改方案各项措施,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迅速遇制了非法洗砂洗泥活动,同时保障了砂石市场平稳,整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中山与广州、佛山、珠海、江门等周边地市水务部门签订联合执法协议,开展跨市联合执法29次;市内建立部门联合执法制度、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讼协作机制等一系列制度,开展部门联合执法179次。同时,中山建成2个陆地海砂淡化场,设计年产量可达337.5万吨,实现淡化海砂生产量与使用量基本平衡;完成17宗海砂淡化场选址,将海砂淡化场选址统筹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督察报告涉及中山市16个问题
2021年8月27日至9月27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广东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1年12月13日反馈了督察报告。2022年6月8日,《广东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并印发。
中山市委、市政府对照督察报告,深入梳理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部署、系统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研究制定上报《中山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市整改方案》)。《市整改方案》对督察涉及中山市的16个问题,逐一明确责任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实行清单化管理。2022年7月20日,《市整改方案》印发。
近年来整改任务均按时序进度稳步推进
2023年6月8日,中山发布《中山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称,整改任务均按时序进度稳步推进,截至2023年2月底,16项整改任务均取得阶段性进展(具体进展情况详见附件),3项整改任务已完成(“两高”项目节能审查、农村集中供水、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建设),13项整改任务达时序进度,其中2022年年底前要完成的9项阶段性整改措施已完成。第二轮央督交办的341宗信访案件已全部办结(含阶段性办结1宗)。
2024年5月24日,中山发布《中山市2023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称,整改任务均按时序进度稳步推进,截至2023年底,16项整改任务已完成10项,具体为“两高”项目节能审查、生活污水管网和处理设施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集中供水、打击非法洗砂、垃圾渗滤液处置、填埋场地下水污染治理、固废处理能力提升、中心组团和小隐涌水体治理、危废非法转移倾倒,其中2023年底前要完成的5项任务已全部完成,6项整改任务达时序进度。第二轮央督交办的341宗信访案件已全部办结。
采写:南都记者 刘继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