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一起震惊延安的案件报告送到了毛主席的案桌上,让毛主席大怒,他说“这样的人不杀,我们还是共产党吗!”
是谁让毛主席如此愤怒?这个人又犯了什么事情呢?
因爱生恨
让毛主席大怒的人叫做“黄克功”,在上世纪20年代末加入了革命队伍,参加过井冈山斗争、长征、四渡赤水、娄山关战役,他担任过班长、团政委等职务。
据资料记录,黄克功在作战时英勇向前,曾经立过战功,才26岁就担任了正团级的干部,大家见了都会夸他一句“年轻有为”。
可黄克功也有一个毛病,正是这个毛病让他走上了错误的道路,也让毛主席大怒,发生了什么事情呢?
黄克功被调入了红军大学,也就是抗日军政大学学习,后被留校成为该大学第十五队队长。
由于年少立过战功,又深受器重,黄克功有些飘飘然了,平日里和战友说话都透出一股骄傲感。黄克功当时的领导提点过他很多次,可黄克功却不以为然,渐渐生出了一种优越感。
这一年,黄克功爱上了同在第十五队学习的刘茜。
刘茜本名叫做“董秋月”,在七七事变发生后,她积极响应党的抗日号召,投身到祖国的革命事业中,冒着生命危险来到了延安,加入了抗大,曾多次要求上前线杀敌。
抗大领导很欣赏刘茜,还夸她是抗大“年龄最小,但表现最好”的学员。
黄克功有上前线的经历,这让刘茜非常向往,两人会在一起通信讨论学习等内容,黄克功会和刘茜讲一些战场上发生的事情,时间长了,两人便生出了朦胧的爱恋。
1937年,抗大第15队归到陕北公学,刘茜和黄克功业跟着转去了陕北公学,可没多久,黄克功因经验丰富被调回了抗大,担任第六队队长。
在不同的地方做着不同的事情,两人的生活、工作逐渐分开,这让黄克功难以忍受,尤其是他几次看到刘茜和别的男同学说话,让他心中充满了怒火,写信去责备刘茜,那些话说得很难听,让刘茜有些反感,对黄克功的情感也就淡了。
黄克功则越来越觉得刘茜不受他控制,担心刘茜会跑,他直接写信给刘茜要她立刻和自己结婚,这回,刘茜也不乐意了。
不过,刘茜对黄克功还是比较敬畏尊重的,选择耐心劝说他,不仅把黄克功送的礼物退回了,还拒绝在接受黄克功给的钱物。
但黄克功似乎并不明白刘茜的拒绝,刘茜无可奈何之下只好直白了拒绝黄克功的求婚,这回,轮到黄克功怒了。
据资料显示,在刘茜明确拒绝黄克功之后,黄克功并不死心,曾连写3封信给刘茜。而刘茜只回了一封拒绝信便再也不愿意和黄克功联系了。
1937年10月5日傍晚,黄克功找到了刘茜,邀请她去河边散步。等只剩下两人时,黄克功再次向刘茜求婚,刘茜又一次明确拒绝了他。
黄克功恼羞成怒,和刘茜发生了争执,最终河边响起了两道枪声,黄克功枪杀了刘茜。随后,黄克功跑回学校,企图毁灭所有证据。
刘茜一夜未归,和她同住的同学在隔天早上去抗大询问黄克功“刘茜去哪了?”黄克功回答说“不清楚”,刘茜同学只好去昨日与刘茜分开的河边找人。
谁料,才到河边就看到了草丛里已没有气息年仅16岁的刘茜。
边区保卫处迅速掌握证据,在翌日下午抓捕了黄克功。面对严厉的审讯,黄克功承认是他枪杀了刘茜。
由于案件太过恶劣,在延安引起了一场“地震”,不少人都要求严惩黄克功。
在狱中,黄克功做了两件事情试图挽救自己,他做了什么呢?
严厉惩罚
黄克功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给毛主席写信,他说了什么?
黄克功认下了自己的罪行,但他请求领导看在他为革命事业奋斗多年的面上,留他一条生路。他说“将来为党尽最后一点忠,实党之幸,亦功之最后希望也”。
有人希望将黄克功处以极刑,也有人希望留黄克功一命,让他前线戴罪立功,最终,黄克功案件报告送到了毛主席案桌上。
毛主席听完报告后非常愤怒,他说“这样的人不杀,我们还是共产党吗!?”
据档案资料内容,毛主席很快给黄克功案下了批示。毛主席表示黄克功的“过去斗争历史是光荣的”,看到他被处以极刑,毛主席和其他领导人都感到惋惜。
但是,毛主席明确指出,黄克功犯了不容赦免的大罪,如果赦免黄克功,那么将“无以教育党,无以教育红军,无以教育革命者,并无以教育做一个普通的人”。所以,毛主席支持将黄克功处以极刑。
或许是知道自己逃不了法律的惩罚,黄克功提出“希望自己死在抗日杀敌的战场上,而不是死在延安的法场上”。
但黄克功的要求没被允许,他被押上了延安的法场。
在行刑前,审判长念了毛主席写的批示信。在信的最后,毛主席还写了一句“当此国家危急革命紧张之时,黄克功卑鄙无耻残忍自私至如此程度,他之处死,是他的自己行为决定的”。
黄克功听到这句话,沉默地低下了头,接受了法院对他的判决。最终,黄克功被开除党籍,依法处决。
在黄克功案结束后,毛主席还特意在抗大作了一场“革命与恋爱”的讲演,提出革命青年在恋爱时要遵守“三原则”,分别是革命的原则、不妨碍工作和学习的原则、自愿的原则。
毛主席还让大家吸取“黄克功案”的教训,并在多场合都提到过“黄克功案件”,他一次次说,“作为党的干部,居功自傲、贪图享乐、欺压群众、自私自利是万万要不得的”。
“黄克功案”影响深远,著名民主战士李公朴先生曾表示,中国共产党在“黄克功案”作出的判决为“将来的新中国建立了一个好的法律榜样”。
参考资料:
[1]人民网 《毛泽东处理“黄克功案件”始末》 20100607
[2]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延安时期的“黄克功案件”及其现实警示》 2015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