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吴为)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于3月4日举行。大会发言人娄勤俭在回应媒体关于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进程的问题时表示,草案对于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娄勤俭表示,民营经济伴随改革开放伟大历程蓬勃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2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出席民营企业座谈会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已经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将一以贯之坚持和落实,不能变,也不会变。
去年12月,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上个月又进行了再次审议。一审后,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还通过座谈、调研等方式听取各方面意见。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草案第一次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促进‘两个健康’写入法律,把党中央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方针、政策举措上升为法律规范,对于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提振民营企业家发展信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娄勤俭说。
娄勤俭介绍,下一步,将根据常委会继续审议情况和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认真做好草案修改完善工作,推动法律尽快出台。
编辑 白爽
校对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