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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相信这句话

大家已经入脑入心了

可这位大哥

却酒后驾驶摩托车去车管所上牌

这事

蜀黍也是第一次碰到……

案情回顾

近日

李某驾驶新买的普通二轮摩托车

到射阳县公安局

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

办理摩托车上牌业务


在机动车查验区验车时

查验民警闻到

该男子身上有浓重的酒味

怀疑其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遂要求其配合

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

李某情绪有些激动

狡辩称只是吃了些酒酿

并未饮酒

接着又辩解称

刚购置的是电瓶车

不是机动车


经检测,结果显示

其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04mg/100ml

已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

李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我上午刚买的车,中午朋友们一块庆祝,喝了3两多的白酒,下次再也不会酒后驾车了!”

民警对李某进行了批评教育

李某含泪承诺

自己再也不酒后开车了

目前

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请广大驾驶人朋友

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切勿触碰酒驾、醉驾“红线”

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千万别让“杯聚”变“悲剧”

来源:平安盐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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