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龙湾区人民政府

就在昨天,龙湾区人民政府公布关于温州市龙湾区海塘安澜工程瑶溪段(一期)、瓯江路(炮台山-致富路)道路工程(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调查登记的通知。

温州湾新区建设局 温州市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温州市龙湾区海塘安澜工程瑶溪段(一期)、瓯江路(炮台山-致富路)道路工程(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调查登记的通知

各被征收人: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等规定,为保证温州市龙湾区海塘安澜工程瑶溪段(一期)、瓯江路(炮台山-致富路)道路工程(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科学、合理、准确,需要对征收范围内房屋开展调查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登记范围

具体以温州市龙湾区海塘安澜工程瑶溪段(一期)、瓯江路(炮台山-致富路)道路工程(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红线为准。

二、调查登记单位

(一)房屋征收部门:温州市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瑶溪街道办事处。

(三)调查中介机构:温州正誉拆迁服务有限公司。

三、调查登记时间

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18日。

四、调查登记要求

调查登记期间,房屋征收范围内个人和单位应予以积极配合,并及时提供房屋、土地、租赁等相关资料。调查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调查登记工作,确保调查情况真实、有效。

特此通知

附件:温州市龙湾区海塘安澜工程瑶溪段(一期)、瓯江路(炮台山-致富路)道路工程(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红线


温州湾新区建设局 温州市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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