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方鱼论原创观点,谢绝抄袭

3月3日刷到一个让网友同情老板的案例。创业艰难,用人不易,用人真贵。

事情是这样的。2024年8月,男子小东发现厦门某公司在网上招聘,他前去面试并于8月14日入职。

仅3天,也就是8月16日晚上,公司通知小东不用去上班了。



这时候小东还没有跟公司签合同,也没有拿到3天的工资。7天后他突然发现公司居然注销了。

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拿回工资,小东把公司告上法庭。



小东要求公司两个股东大会支付工资689元及违法辞退赔偿金7000元。

两个股东说,前3天是试用期,小东没达到要求,所以才让他不用去了。



经过审判,厦门同安法院最终判决,两个股东赔偿小东3天工资689元,还有辞退赔偿金5000元。原被告都接受这一结果,没有再上诉。

看到小东只工作3天就收入5千多,网友一边羡慕一边感慨现在开公司当老板真的不容易,开着开着就倒了,还要给员工赔偿。



作为普通人,当然是赞成赔偿的。两个股东也是自作自受,如果他们让小东不用去上班的时候把3天工资结清了,告诉小东他没过试用期,就没有后面的事了。



当老板的人,还是要依法办事,不要有侥幸心理。否则最后该承担的还是跑不掉。真诚的老板得人心,想跑路的老板迟早被揪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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