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台媒报道有关大S遗产已分配完成并归具俊晔及儿女所有的消息引发关注——为何S妈没有继承权?具俊晔此前提到会将遗产继承权利“让给熙媛的妈妈”的承诺,是不是不作数了?



其实,一切都跟中国台湾地区的法律有关。

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2月18日,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桂芳芳律师曾在B站发布视频,视频中,桂芳芳与台湾丰逸国际法律事务所律师吴芃霆就“大S身后事”进行对话,对话中,吴芃霆曾就具俊晔继承大S遗产的可能性做出过详细说明。

吴芃霆提到,中国台湾与中国大陆的遗产继承顺位不一样——中国大陆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及父母,但是中国台湾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只有配偶和子女(直系血亲卑亲属),而没有父母(父母为尊,属于直系血亲尊亲属)。

因此,S妈不是大S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具俊晔和大S留在世上的一对儿女才是,因此按照中国台湾地区法律规定,具俊晔可以分得大S三分之一的遗产。

值得一提的是,大S去世后,媒体传出,她曾在去年4月签下过遗嘱,表示要将所有遗产留给儿女和S妈。但按照台媒报道所言,目前大S遗产已依法分割完毕且由“具俊晔和儿女共有”的表述,大S可能没有留下遗嘱。



极目新闻记者还留意到,B站的律师连线视频中,吴芃霆律师提到,即便大S留有遗嘱,中国台湾地区针对逝者遗产还有一个强制“特留份”的制度(台湾民法1187条),根据这个制度,即便大S留有遗嘱,且遗嘱内没有将任何财产留给具俊晔,但具俊晔依然可以依法继承大S六分之一的遗产。

同时吴芃霆律师还提到,虽然具俊晔在社交平台上称其要放弃遗产,将继承权转给徐妈妈,但从法律规定上“不可行”。因为,继承权属于人身专属性权利,是“无法转让”的,如果具俊晔放弃继承,那么他的继承份额将会由同一顺位的两个孩子来平分。

也即,如果具俊晔放弃继承大S遗产,大S的所有遗产将直接由子女获得全部,并在成年前由汪小菲代理。

吴芃霆律师提到,具俊晔也可以选择先继承、再将遗产转给徐妈妈,但此举需要缴纳中国台湾地区的遗产税和赠与税。

来源:极目新闻 D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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