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检察履职效能
与制度赋能相统一
朱雅频代表
2025年,北京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北京篇”与“检察篇”有机结合起来,在立足法律监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履职中,突出高质量发展主题,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推动检察“履职效能”与“制度赋能”相统一,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北京篇章提供检察保障,不断创造和总结更多习近平法治思想检察实践的“北京经验”。
一是落实“从政治上着眼”要求,以高质量党建保障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持续强化党的政治建设的根本性保障作用,以改革思维和方式推进检察工作,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治检,努力建设深度契合首善之区定位、鲜明体现首善标准要求的检察队伍;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和以新时代首都发展为统领相统一,紧扣新时代首都发展需求履职尽责,立足不同区域功能定位与发展需求,差异化加强检察服务保障体系建设。
二是落实“在法治上着力”要求,推动检察“履职效能”与“制度赋能”相统一。要围绕“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的政治要求,自觉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在深入落实“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原则中,高质量推进检察工作法治化。要立足转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以来,我们探索和把握新时代检察发展内在规律已有成果的阶段性特征明显,检察高质量发展仍处在爬坡过坎、攻坚克难关键时期的阶段性特征明显的实际,增强向新而行、以质图强的坚韧和执着,在塑造法律监督新业态上稳中求进,在塑造检察履职新形态上深化实践,在塑造检察业务新质态上巩固提升,持续推动检察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不可逆转。
弘扬蒙古马精神
忠诚履职敢作善为
李永君代表
对内蒙古检察工作而言,如果说2023年是“奋进年”,2024年是“深化年”,2025年则是“升级年”。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始终聚焦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精准服务“六个工程”“六个行动”,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推动内蒙古检察工作实现“三年一大变”奋斗目标。
构筑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优化内蒙古发展环境,建设诚信社会,是我们必须肩负起和履行好的重大政治责任。我们将坚决维护政治安全,积极参与依法打击整治突出违法犯罪行动,提高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落实命案防控及命案积案攻坚专项行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为维护社会稳定贡献力量。
我们将聚焦诚信建设工程、防沙治沙工程、科技“突围”工程,以及政策落地工程、温暖工程和自贸区创建工程“六个工程”,结合检察职能积极参与、助力推进。我们将以重大项目谋划行动、助企行动、就业促进行动、节水行动、区域合作深化行动、北疆文化建设提升行动等“六个行动”为抓手,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加大就业领域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监督力度;依法严惩水污染犯罪行为;强化区域检察合作,深化“沿边口岸检察统一行动”,加强与俄蒙检察机关司法交流;持续开展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工作和长城保护公益行动,助力北疆文化建设。
重任在肩,唯有奋斗。内蒙古检察机关将大力弘扬蒙古马精神,忠诚履职、敢作善为,为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贡献检察力量。
在民之关切处彰显司法温度
尹伊君代表
在今年全国两会即将召开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再次踏上吉林大地,听取吉林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并发表重要讲话,为吉林发展指方向、定目标、明方略、绘蓝图,也为检察机关服务吉林振兴发展锚定了历史坐标,让我们欢欣鼓舞、倍感振奋、倍感温暖。我们深刻认识到,检察机关必须始终心怀“国之大者”“民之关切”,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牵引,在法治轨道上为吉林高质量发展明显进位、全面振兴率先取得新突破注入检察动能。
吉林省检察机关将围绕东北全面振兴“五大安全”战略定位,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开创民族团结进步新局面等重要指示要求,切实找准服务振兴发展的切入点、结合点,精心部署安排,不断厚植推进振兴发展的法治根基。在“民之关切”处彰显司法温度,自觉践行司法为民服务宗旨,既要于大处着眼,又要于细微处发力,聚力维护人民群众身边安全,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加大司法救助范围和力度,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让检察工作顺民意、暖民心、惠民生。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中体现履职追求,坚持以先进司法理念为引领,以强化法律监督为重心,以深化检察改革为驱动,以抓实检察管理为保障,持续丰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内涵,正确认识把握司法办案中效率和效果、个案和类案、结案和案结、办案和监督等“四个关系”,做到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一体落实实体、程序、效果要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依法保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
刘永志代表
2025年,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将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全面深化检察改革,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更好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龙江实践。
一是把牢政治方向,以更强意志筑牢政治忠诚,充分运用法治力量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最高检、黑龙江省委工作要求落地落实。二是依法履职尽责,以更优业绩为大局服务。坚定不移服务保障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深入推进“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积极融入和服务省委加快建设“六个龙江”、推进“八个振兴”,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为龙江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三是坚守人民立场,以更实举措为人民司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开展涉检信访矛盾源头治理,依法保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和犯罪预防,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四是加强法律监督,以更高标准为法治担当。始终坚持法律监督宪法定位,持续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黑龙江省委贯彻具体措施,在新的起点上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五是深化检察改革,以更大力度加强检察工作。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深化和规范检务公开。进一步完善执法司法相互配合制约机制,一体抓好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推动完善检察意见、检察建议制度,加快推进法治信息化工程,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六是狠抓自身建设,以更严要求锻造过硬队伍。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以自身净确保自身硬。坚持不懈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树牢大抓基层鲜明导向,持续为基层办实事、解难题,实实在在为基层减负,让基层把精力更好集中到干事创业上来。
用心用情办好检察为民实事
丁顺生代表
江西是红色沃土、革命圣地,是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检察制度的光辉起点。2024年,江西省检察机关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群众满意度保持高位。
一年春作首,万事行为先。2025年,江西省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加快打造“三大高地”、深入实施“五大战略”,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全链条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认真落实民营企业座谈会精神,积极参与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做实对各类经营主体的依法平等保护。依法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服务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强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大力服务创新发展。积极配合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围绕“守护文化瑰宝”主题开展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用心用情办好检察为民实事。扎实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深入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依法惩治、精准帮教。紧盯食药、医疗、教育等领域,持续做实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维护执法司法公正。树牢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加强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紧扣“公益保护”与“可诉性”,更加精准规范推进公益诉讼。
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大力加强队伍素能培养,抓好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专家型人才培养。持续优化检察管理,贯通推进“三个管理”,引导全省检察人员进一步回归高质效履职办案本职本源。坚持大抓基层鲜明导向,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齐心协力创造新时代江西检察“第一等的工作”。
运用法治力量稳预期强信心
顾雪飞代表
2024年,山东省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锚定“走在前、挑大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办案质效持续位居全国检察机关前列,有40件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积极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相关做法连续三年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十佳”;深入推进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55个法律监督模型被最高检推广;坚持不懈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枣庄检察官刘玲获评“2024年度法治人物”。
2025年,山东省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锚定“走在前、挑大梁”,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更加有力法治保障。着力加强政治建设,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始终做到严格依法履职,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坚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认真落实国家安全责任制、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通过司法办案维护安全稳定、防范化解风险;充分运用法治力量稳预期、强信心,找准找实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努力以高质量司法促进高质量发展;持续把握“重质效、稳规模、强监督、促公正”工作导向,坚持从监督办案入手用力,深入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构建全院、全员参与的检察“大管理”格局,强化内外部制约监督,推动检察权公正规范高效廉洁运行;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铁军,干字当头、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东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把检察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
段文龙代表
2024年,河南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中心大局履职尽责,部署开展“1+1+N”系列监督活动,组织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实施5周年系列服务保障活动,制定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18条措施、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13条措施,开展“行走河南·读懂中国”公益护航专项行动,向社会公开承诺爱民实践“10件实事”,联合相关单位建立护民惠民机制118项,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33万余件,以高质效履职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2025年,河南省检察机关将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为动力,加快推进河南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一要用改革的站位践行“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统一,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二要用改革的举措深化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扎实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做实检察环节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工作。牢记“民心是最大的政治”,精心办好民生案件、民生实事,努力把公平正义送到群众身边、把检察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三要用改革的思路优化检察管理、强化法律监督。深化开展“高质效检察管理年”活动,探索构建高质效办案标准体系,一体抓好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以高质效检察管理保障和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四是用改革的办法破解发展难题、夯实基层基础。以接受监督制约为动力,进一步全面推进检察改革,健全检察机关公正司法体制机制,全面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以深化实施铁军工程为牵引,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以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为抓手,进一步树牢大抓基层鲜明导向,抓好基层打好基础,为河南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以深厚的为民情怀
加强民生司法保障
王守安代表
2025年,湖北省检察机关将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以开展“干部素质和办案高质效提升年”活动为抓手,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加快建设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贡献更大的检察力量。
一是统筹守正和创新。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常态化推进系统内政治巡察督察,推动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22条检察举措深化落实。严格依法履职,恪守履职边界,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检察改革,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是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研究制定服务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建设专项行动方案,推动全部检察工作向支点建设聚焦聚力。扎实做好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宽严相济推进犯罪治理。深化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长江大保护等专项检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强民生司法保障,以深厚的为民情怀做好做实检察为民。
三是统筹高质效办案和高水平管理。建立健全“四大检察”办案规范体系,一体落实实体、程序、效果要求。巩固深化实质化监督办案配套机制,探索完善法律监督线索库、重大敏感案件台账制度等一体履职机制,建好用好外部协作配合机制,以强化机制落实促进依法全面充分履职。制定实施一体抓实“三个管理”的若干措施,推动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一体落实办案质效分析研判、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司法责任追究惩戒等制度机制,以高水平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
四是统筹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深化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的意见》和湖北省检察院66项具体措施,以更实措施加强队伍素能建设,以更严要求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以更强定力夯实基层基础,以更大力度推进科技赋能,一体提升政治素质、业务素能和职业素养,持续打造堪当时代重任的检察铁军。
积极纾解法治领域
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叶晓颖代表
2024年,湖南省检察机关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48个案件入选全国典型案例,13项重点工作在全国性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2025年,湖南省检察机关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检察制度自信,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和政法工作条例,始终做到检察工作方向由党指引、检察工作原则由党确定、检察工作决策由党统领。二是坚持严格依法履职。恪守检察履职边界,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等法治原则,严格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按照法律的规定和程序办事,确保检察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聚焦法治督察、执法司法检查、巡视巡察等反馈的问题和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基层单位和一线干警反映的问题,把责任导向、效果导向贯穿到整改工作全过程,既不折不扣抓好显性问题整改,又举一反三推进隐性问题解决。四是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持续做实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依法从重从快惩治严重刑事犯罪,推动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五是坚持实事求是、真抓实干。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真干才能真出业绩、出真业绩”的重要指示,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遵循司法工作规律和检察工作规律,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积极参与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护航发展新质生产力。践行检察为民宗旨做实为人民司法,努力推出更多惠民生、暖民心的检察举措,积极纾解法治领域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依法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深化对“三个结构比”的研究运用,持续推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促进提升法治建设整体水平。
牢记法定职责 恪守履职边界
王永金代表
2025年,贵州省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把握检察工作发展的内在规律,深刻领会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新理念、新要求,明晰履职导向为监督办案“聚焦”,推动贵州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要恪守严格依法这个“边界”。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要牢记法定职责,恪守履职边界,做到检察权既不让渡也不扩张,既不缺位也不越位。民事支持起诉要紧扣支持定位、坚持必要原则,保障特定群体依法享有和行使诉权;行政违法行为监督要准确把握“在履行行政诉讼监督职责中”依法开展监督的范围、方式和程序;公益诉讼要以“可诉性”为标准恪守检察公益诉讼履职边界。
二要坚持高质效办案这个“核心”。最高检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基本价值追求,找准了检察履职的基本方向,瞄准了制约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症结所在。要把高质效理念贯穿贵州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准确把握“三个善于”要求,做到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
三要统筹有数量的质量和有质量的数量这对“关系”。没有合理的数量做基础,质量就没有依托;没有过硬的质量,数量就没有价值。要坚持数量和质量“两手抓”“两手硬”,既要在办案质量上追求更高标准,严格依法、实事求是,不搞数据“冲动”,不违背客观司法规律,也要在办案数量上保持总体平稳,以一定的“量”体现更好的“质”,全方位展示检察工作成效。
四要紧盯诉讼活动监督这个“重心”。对诉讼活动进行监督是刑事、民事、行政检察的工作重心所在,但在实践中诉讼活动监督针对性不强、深度不够、力度不足等问题仍比较突出。要聚焦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诉讼活动,进一步加强对深层次、实质性违法问题的监督,确保案件处理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做到既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依法监督、规范监督,更好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心有所戒 行有所止
杨再滔代表
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发展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平安是极重要的民生,也是基本的发展环境。作为一名来自检察机关的全国人大代表,一名刑事检察官,更要自觉将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这一目标任务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一要坚持对党忠诚,始终心怀“国之大者”。在应对严峻复杂的国际形势和接踵而至的巨大风险挑战中,始终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政权安全犯罪,全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民安宁。二要对人民群众热心。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对故意杀人、“两抢一盗”、涉黑恶、涉毒等犯罪依法从严打击,保持严的震慑,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厚植党的执政根基。三要对业务要用心。不断提高检察监督能力与本领,研究新问题,学习新知识,探索新领域,做业务精兵;立足检察履职,不断推进违法犯罪源头治理,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四要对战胜困难有决心。有舍我其谁的担当,有身逢其时的作为,在大案要案疑难复杂案件面前绝不退缩;在面对黑恶势力、暴力分子、毒贩毒枭时,一身正气,敢向邪恶亮剑,莫向邪恶低头!五要保持本心。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守住底线、不碰高压线,保持清正廉洁本色。六要勿忘检察初心。伟大来自于平凡,在平凡岗位上尽职尽责始终如一,在平凡中不迷失自我,在有所成就时不放纵自我,始终做到强国有我,我将无我!
办好行政检察案件
护航民生民利
韦震玲委员
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行政检察案件1万余件,其中3件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典型案例。广西行政检察亮点举措、典型案例得到《人民日报》、央视等10家中央主流媒体、重点新闻网站集中采访报道。1人获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行政检察工作报告,对全区行政检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我们加大对“小过重罚”“重过小罚”“过罚不当”行为的监督力度,共办理涉企行政检察案件303件,促进有关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办理的一起涉及小微企业行政处罚检察监督案,法院采纳检察机关同过不同罚抗诉意见,纠正对涉案企业明显畸重罚款,改判责令重新作出行政处罚,罚款从货值10倍减轻为货值1倍共计减少170余万元,该案获评全国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注重涉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扎实有效推动涉检行政争议法治化实质性化解,共化解涉企行政争议22件。
全区检察机关共办理涉民生民利行政检察监督案件5520件。防城港、钦州、百色、来宾等市检察院开展婚姻登记领域小专项活动,维护婚姻登记秩序和当事人合法权益,有效保障婚姻法律法规在少数民族地区的依法实施。
我们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依法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有效参与社会治理。梧州市检察院对办案中发现的地方性法规与法律相抵触、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不完善等问题针对相关法律提出修法建议,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采纳。
(来源:检察日报·特别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