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车市检察院干警对克孜尔尕哈烽燧地面建筑保护情况进行回访。



哈密市检察院干警在砂墩子烽燧遗址踏勘。



轮台县检察院干警实地查看拉依苏东烽火台保护现状。

  初春时节,新疆库车仍有寒意。克孜尔尕哈烽燧前,巡护员玉散·克热木绕着烽燧四周细细查看,检查石碑、标牌等设施是否完好。做完这些,他又拿出随身带的钳子,加固附近的铁丝围栏,不时拿出手机对烽燧及周围环境进行拍照,详细填写巡查日志。

  “每一处墙体都要看仔细,这样才能及时发现问题。”玉散·克热木说。担任巡护员30多年,几乎每一个工作日,他都在巡护烽燧。

  烽燧也称烽火台、烟墩等,是古代传递军事信息的建筑,被确认为长城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万里长城向西的延续,也是家国天下的边陲记忆。

  克孜尔尕哈烽燧,建于汉代,历经2000多年的风雨,至今雄姿犹存,是目前新疆境内保存最完整,时代最久远的烽燧。2014年,克孜尔尕哈烽燧作为“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的路网”其中的一处遗产点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

  如今,新疆天山南北广袤大地上留下了200余处烽燧、戍堡,它们是新疆地区同中原及祖国其他地区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的历史见证,也是底蕴深厚、生命力强大的中华文明标志。2024年,新疆检察机关坚决扛起政治责任,集中立案办理长城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案22件,为五千年文明传承构筑起坚实的司法屏障。

  护长城烽燧傲立风中

  寒驿远如点,边烽互相望。连点成线、彼此呼应的一座座烽燧,守护了丝绸之路的交通畅达和西域边疆的千载平安。但受自然侵蚀风化、人类生产生活和历史环境变迁等多重因素影响,许多保留至今的长城资源出现损毁或局部坍塌情况。

  位于和静县地界的“查汗通古东烽火台”和“查汗通古西烽火台”为唐代遗存,位于唐代丝绸之路中道烽燧线上,呈独特的双烽并立特点,对于研究唐代历史、唐代丝绸之路烽燧体系等具有较高的价值,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和静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苏友力是土生土长的和静人,看着有的烽火台被自然侵蚀、人为破坏,心痛不已。

  2024年初,和静县检察院开展烽燧遗址保护监督活动。该院经过实地勘查、走访当地居民、查阅历史文献,并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查明某公司在未征求县文旅局意见的情况下,私自在烽火台保护范围周边20米内修建钢筋混凝土结构电线杆,对烽火台文物本体及周边历史风貌造成破坏,已达27年之久。

  随后,该院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共同探讨保护方案,力求达到保护历史遗迹和保障企业生产两全。因挪移电线杆可能会对文物造成二次破坏,检察机关再次与文旅部门、企业进行座谈,最终协调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出具文物保护建议,企业根据该建议进行施工整改,烽火台保护问题得到解决。

  这是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两级检察机关开展长城烽燧遗址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的一个缩影。2024年,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两级检察机关派检察官分赴戈壁荒漠,走访调查各烽燧遗址保护现状,通过无人机等设备对较难涉足的区域从不同高度、不同视角进行全面勘察,掌握遗址保存现状、界碑设立、管护面积等情况。目前,已对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区域内35座烽燧完成踏勘、记录工作,并对自然侵蚀、人为破坏等各种潜在威胁进行评估,为下一步解决文物保护工作中人为破坏、违规占用等难题奠定了基础。

  2024年9月,轮台县检察院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文物主责部门限期治理、解决问题。该案例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保护好、传承好长城这一世界文化遗产,是每一个人的责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代表、库尔勒市恰尔巴格乡喀拉墩村村委会副主任帕尔哈提·哈斯木说。

  帕尔哈提·哈斯木希望,在长城资源保护公益行动中,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责,深挖破坏长城烽燧遗址的违法线索,加强与相关文物保护部门的沟通协作,有效凝聚公益诉讼检察与文物保护执法的工作合力,建立保护长城烽燧遗址长效机制。

  让历史遗迹焕发生机

  哈密市和昌吉回族自治州境内,保留有唐、清时期的烽燧遗址共90座。2013年5月3日,由64处烽燧组成的哈密境内烽燧群、26处烽燧组成的昌吉州境内烽燧群被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哈密市和昌吉回族自治州检察机关在履职中发现,上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的烽燧遗址存在防护围栏破损倒塌、部分遗址公示牌字迹模糊、保护区堆积等问题。

垃圾

  两地检察机关组建一体化办案组,跨区域协同办案,邀请文物保护部门共同进行实地踏勘,梳理长城遗址安全隐患,建立问题清单,并先后向当地文物保护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对整改文物保护不到位问题进行整改。

  一纸检察建议成效显著:哈密市投入399万元开展哈密境内烽燧遗址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昌吉回族自治州文物保护部门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先后申请国家项目资金922万元,用于长城遗址专项保护。

  在阿克苏地区,检察机关与文物保护部门搭建“文物+检察”联动协作模式,将文物保护的专业力量与检察监督紧密相连。检察机关通过专项监督行动,督促科学修复措施与保护策略得以精确落地,使得那些沉睡已久的历史遗迹重新焕发勃勃生机,成为一座座连接往昔与未来的文化桥梁。

  “我对阿克苏地区检察机关在文物及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展现的积极作为感到振奋。”从事文化宣传工作多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代表、拜城县拜城镇文化站站长阿衣先木·艾力说。她期望阿克苏地区检察机关能够继续肩负起守护历史文化遗产的重任,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确保每一块砖石、每一处遗址都能得到应有的珍视与呵护。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代表、昭苏县检察院检察长马曼·木哈买提拜告诉记者,他所在的昭苏县检察院和昭苏垦区检察院、昭苏县文物局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签订依法做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机制,携手办理了波马古城遗址监督案等。

  在办案过程中,昭苏县检察院邀请昭苏县人大代表亨巴特·马热扎洪参与文物保护专项活动,对全县的文物和文化遗产进行全面摸排,系统梳理历史遗迹、文化古迹、红色资源等,为文化遗产保护建立了“活档案”,形成专题报告向人大汇报,为守护昭苏历史文化名城贡献了检察力量。

  建文物保护长效机制

  带上装备、行李,坐车直奔塔克拉玛干沙漠北缘一片无人区,这是“新疆最美文物安全守护人”吾甫尔·库尔班的日常。几乎每隔1个月,吾甫尔·库尔班都会和同事驱车数小时巡护孔雀河流域的11座烽燧。29年来,他常年奔波在戈壁荒漠、高山大河之间,与风沙为伴,守护着烽燧。像吾甫尔·库尔班这样的看护员,仅尉犁县就有17位。

  进入新时代,长城保护被赋予新的内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做好长城文化价值发掘和文物遗产传承保护工作,弘扬民族精神,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起磅礴力量。

  今年3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正式施行,我国文物保护工作也迎来历史性突破。

  “保护文物古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全国人大代表、阿克苏地区消防救援支队库车市长宁路消防救援站政治指导员李运飞表示,“近年来,新疆检察机关持续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让文物说话、让历史说话、让文化说话’的重要论述,通过妥善办理文物古迹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督促文物保护职能部门依法全面履职,成效显著。”他希望新疆检察机关发挥检察职能,推动建立文物古迹保护长效机制,以检察担当守护民族根脉。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增设检察公益诉讼条款,这一举措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对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也为检察机关在文物保护领域依法履职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新源县拥有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是新疆西部边陲的一颗璀璨明珠。全国人大代表、新源县肖尔布拉克镇克热格塔斯村村民木沙江·海拉特希望检察机关积极作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文物保护中的突出问题,与其他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共同守护新源的“无声”历史,让这些珍贵的文物和文化遗产在新时代绽放出更加绚烂的光彩,为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贡献检察力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副主任王妍表示,下一步,新疆检察机关将坚守法律监督定位,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案件,为文化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进一步增强文物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检察的衔接协作。向全社会讲好文物保护检察故事,提升社会公众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的法治意识。

  驼铃声声,法音铿锵。从关燧亭峰到石窟壁画,从丝路古道到烟火人间,新时代的新疆检察正以法治方式守护文明基因。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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