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院长 商文江
证券时报记者 秦燕玲
“每个学生的基础不一样,毕业以后想做的事情也不一样,所以我们只能取最普遍的需求,尽可能缩小在校所学与工作所需之间的差距。”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院长商文江在接受证券时报记者专访时表示。
当前,新一轮技术革命浪潮席卷而来,有为政府、高素质人才是推动科技创新的重要基础。在商文江看来,要推动创新发展,就需要政府部门始终坚持依法治理,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让企业能够“法无禁止即自由”。同时,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他也谈到,要分层次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在有限的时间内尽量对齐社会实际所需。
科技创新创业
“人”的因素最重要
证券时报记者:DeepSeek爆火之后,“杭州六小龙”的概念被提出来,有些政府官员就在问为什么“六小龙”不在他们所在区域,您觉得在科技创新的培养过程中,哪些原因造成了最终结果呈现上的区别?
商文江:我个人认为“人”的因素比较重要。杭州这么多年都是人口净流入,其实整个长三角地区的人才配套、高校资源都比较雄厚。所以,还取决于有没有领军人物。领军人物、灵魂人物能够以人格魅力和共同的事业,把大家伙聚拢在一起,然后为了共同事业持续努力。
证券时报记者:政府既要有所为,又要有所不为,您认为政府应该怎么处理好与市场的关系?
商文江:政府部门要做到依法治理,这就要求“无罪推定”,这一点很重要。按照依法治理的理念,不应由企业证明它做的事情是合法的;而是如果政府部门认为它是违法的,就得拿出证据来证明。比如在有些领域出现的事后监督,需要(企业或项目)自己举证所进行的事情是有依据的;如果举证不了,这个事情就是有问题的。这不仅不符合“法无禁止即自由”的精神,还会增加治理成本。
避免学校培养方案
与实际社会需求“脱节”
证券时报记者:您刚刚也提到了人才的重要性,1月1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推进高校改革,“畅通教育、科技、人才良性循环”,您认为当前该循环面临哪些堵点?未来高校改革的着力点在哪?
商文江:堵点其实就是学校培养方案与实际社会需求“脱节”。比如在地方经济发展过程中需要熟悉产业和招商的人才,但现在无论高等院校还是职业院校,其实都缺乏具有复合知识能力的人才培养设置。
证券时报记者:这样的产业招商人才需要具备哪些特点?学校会侧重于培养他们的哪些能力?
商文江:首先要了解大产业里的具体业态。面向企业招商的产业园、高新技术园等,都会有定位,政府部门根据定位招引企业。而企业构成行业、行业支撑产业,这就需要了解具体业态。但目前学校层面对产业研究、业态分析的课程设置是欠缺的。
业态分析需根据主体而定。如果是政府,就是根据产业园区或相关区域定位,招引产业项目入驻;如果是企业,则要关注业务与业务之间的关系。假如一家企业不止一项业务,那么各项业务如果不能发挥“1+1>2”的作用,就意味着业态配置是失败的。
证券时报记者:近期北京、上海等地召开的教育大会都强调要培养急需人才,学校怎么能确保两到四年后,这个专业人才还是急需的呢?
商文江:急需就是因为实际有需求,但学校培养出来的学生又满足不了。比如刚刚提到的招商人才,现在招商队伍在专业构成上五花八门,成员所学专业各式各样,似乎都与招商有些关联。但实际需要的却是交叉复合型人才,这要求的知识结构就不是一个学科、一个专业能完全覆盖的。
证券时报记者:面临这样的知识结构需求,培养方案要怎么做才能培养出符合要求的复合型人才?
商文江:当然是提取最要紧、最主要、不可或缺的核心知识进行培养,在结构上会有相对应的考虑。例如招商就至少要涉及土地利用。
每个学生的基础不一样,毕业以后想做的事情也不一样,所以我们只能取最普遍的需求,尽可能缩小在校所学与工作所需之间的差距。当然,学校教的跟社会需要的不可能做到完全同步,但至少差距不能越拉越大。人才培养除了要让他们掌握具体知识点,还有行业技术支撑、市场总体容量、企业所占份额……这些情况都需要有基本了解。
加强涉外法商人才培养
证券时报记者:就业问题历来受到关注,今年包括高校毕业生在内的重点群体就业压力仍然很大,您认为新的一年应如何落实就业优先战略?
商文江:这个问题从中央到各级政府都很重视。教育部导向就非常明确,除了以前学术类,还增设了专业类序列。比如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现在除了MBA,还有国际商务、金融、审计方面的专业硕士,这些都是为了让学生在校期间学到一些在以后工作中更加实用的东西,以便改善他们毕业找工作难的问题。
证券时报记者:从去年开始,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就开设了涉外法商人才培训实验班,当初决定开设这样一个实验班有哪些考虑?我们从旁观视角看到的变动趋势是,中国企业正在大规模地“走出去”,这些业务实践层面的动向是怎么反映到培养方案、课程安排等方面的?
商文江:这些年国家一直很重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但涉外法治范围很大,我们从商学院角度,提出涉外法商人才培养,等于说给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丰富了一个模块,让学生更聚焦。
帮助企业“走出去”是加强涉外法商人才培养的重要背景,但并不限于在企业“走出去”过程中和“走出去”以后避免他们“绕弯路”和“吃大亏”这种资本项下的情形。像企业的贸易进出口,也就是大家熟知的经常项目活动,也都需要了解对方国家的法律制度。也就是说,只要是企业在经营活动、投资活动中,涉及内外制度、法律法规适用相关的业务,都需要有涉外法商人才的支撑。